古建筑是社會進步、經濟繁榮、文化昌盛的標志,它以獨特的形式承載了大量的歷史信息,是各地區獨特鄉土文化的集中體現。時至今日,大部分民間古建筑因各種原因已被破壞殆盡,幸存下來的大都分布在山區農村,還有個別古建殘存在城市高樓的層層包圍之中,保護現狀堪憂。究其原因,大致如下:
一是農村人口流失,古建無人看管。禮縣是國家級貧困縣,全縣經濟收入主要來自勞務輸出,近20年以來,農村青壯年大都到上海、北京等一線城市外出務工,農村只有老人和未成年人留守。分布在農村街邊巷尾的廟宇、祠堂、牌坊、戲樓、水磨坊、老宅子等古建筑無人照管,加之長期受風吹雨淋等自然破壞,荒廢倒塌嚴重。
二是隨著新農村建設進程的穩步推進和農村居民收入的不斷提高,農村拆舊修新之風盛行。因為體制不健全,大部分古建筑所有權歸村民個人所有,大量民間古建筑被村民私自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建筑形式單一的樓房。
三是城市發展較快,古建倍受冷落。隨著城市建設進程的不斷加快,原來坐落于繁華鬧市地段的古建筑被高樓包圍,街道變窄,路面泥濘,消防車輛不能通行,加之古建周邊人口稠密,古建筑安全得不到保障。
四是文物保護經費短缺,古建維修保護問題重重。對于沒有被納入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而言,數量眾多、規格不一的廟堂殿宇的保護備受民間信徒的重視,但是面對大體量的廟宇建筑,受保護經費和維修技術雙重因素的限制,維修過于表面化、粗淺化。甚至有些維修工程使用了水泥、鋼筋等現代建筑材料,破壞了古建筑原有的風貌。
五是專業保護力量匱乏。對于遺產保護的理論研究、技術人才的培養仍舊欠缺,古建筑保護與利用的成功之路仍需不斷探索。
近年來,隨著新型城鎮化、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地方政府高度重視民間古建筑的保護,盡管地方政府不斷積極引導加強古建筑保護宣傳工作,但對數量眾多、規格不一、分布廣泛的民間古建筑來說,保護可謂任重而道遠。
在新農村建設中,有的村莊為了追求村容村貌的整齊劃一,對一些分散的古建筑進行了拆除,村民們不喜歡又老又舊的古建筑。其實新舊并不矛盾,拆除古建筑偏面追求整齊劃一,往往出現千篇一律的現象,反而顯得呆板、不美觀。為了讓自己的村莊在新農村建設中獨具特色,有的村非常重視古建筑的維修和保護。不僅保護修繕原有的古建筑,還騰出地方,從全國各地收集古建筑,讓它們在佛堂“落地生根”。
因此,有關人士建議把古建筑房屋的保護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既注重古老建筑的傳承和保護,又體現新農村建設的特色,逐步打造古老與現代文明相統一、保護與開發相統一的和諧人居環境;建議讓文化部門參與到新農村建設中,文化部門對當地的特色、結構、保護方式等熟知于心,能輔助規劃部門在新農村建設中抓出特色和亮點。
古建筑是人類優秀文化的結晶,是歷史文化的積淀。古建筑濃縮了建筑、藝術、科技及美學價值,對于現代社會,有著很高的歷史文化意義。希望各界有識之士共同努力,延續和傳承中國古代建筑文化,傳承中華文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