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是我國古代建筑技術、藝術的結晶,也是我國古代乃至近代政治、經濟、社會活動的載體,是全方位反映我國古代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特征的歷史遺產,具有價值高、代表性強、分布廣、時間橫跨大,類型多樣的特點,已成為自開展文物建筑保護工作以來我國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的主要對象。
中國建筑一般都是由居民住宅演變而來,以此解決人們要求的規模和尺度,外形基本都是以人字形呈現出來的,即雙面坡屋頂。在中國古建筑中,人字形屋頂是最為明顯的一個特征,關于這點都可以從住宅、廟宇、宮殿等充分體現出來。雖然有高有低,有大有小,但是從總體上來看,形式統一,即典型的“大屋頂”。
中國古建筑充分體現出等級制度,將建筑作為判斷等級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鞏固和體現風險等級制度,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建設者對于建筑的創造力發揮,使其開始重視群體組合。例如清代的皇家陵園,其布局錯落有致,講究建筑群體與大自然之間的有效搭配,即因地制宜。
中國古建筑結構主要是以木結構為主,木結構的建筑物主要包括板、梁、柱、枋等。中國木結構的古建筑主要分為穿斗式、疊梁式以及井干式這三種類型,其中穿斗式和疊梁式比較常見,這也是應用最為廣泛的建筑結構形式。
對于穿斗式而言,其用料較少,立柱排列比較緊密,為筑夾泥墻和壁板的安裝提供了極大的便捷,具有施工方便、節約材料、經濟效益較高等優點。因此,我國保留了大量的穿斗式民居。
在空間較大的地區中,采取疊梁式與穿斗式構架相結合的辦法;在山墻部門,采用穿斗式,其中的幾間采用疊梁式,兩者相互配合,相輔相成。對于井干式建筑則是因地貌和地勢而建,云南山區、半山區的普米、傈粟、獨龍等族多采用井干式建筑,此類建筑有利于防寒、防震等特點。
在古代,中國人便青睞于內向型的封閉空間,使得我國古建筑形成了以合院為主的封閉性主體,例如四合院。這種獨特的群體組合在平面上,形成了別具有一格的空間形式。在漢代,四合院已經十分普遍,宋代取得了進一步的發展。
雖然從目前來看,元代的四合院沒有保留下來,缺乏實物,但是在元大都舊址上挖掘出的后英房元代住宅遺址中,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四合院的布局,與北京現代四合院十分接近。在明清時期,四合院已經非常成熟,故宮便是由許多大大小小的四合院組成在中國古建筑中,四合院是主要的建筑形式。
古建筑是人類遺產的實物表現、城市的凝固記憶,是城市意象的主體標志性符號。作為地域文化與靈魂的代表,可歸屬為文化遺產的古建筑,有著深厚的歷史文化積淀和突出的建筑、藝術、科技以及美學上的價值。在文化旅游蓬勃發展的今天,古建筑因其特有的價值已經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