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銅爵上的“爵柱”格外引人關注,更為其增添幾分神秘色彩。我們在影視、文學作品中常常可以看到爵的身影,但在其中爵的適用年代和功用多張冠李戴、荒誕不經。那么青銅爵到底是作何用途?爵柱的意義在于實用還是象征?
青銅爵是夏商周三代酒器組合的核心,作為重要的禮器之一,始見于二里頭文化,到西周中晚期逐漸消失。《說文·鬯部》:“爵,禮器也,象爵之形,中有鬯酒。又,持之也,所以飲器象爵者,取其鳴節節足足也。”
青銅爵的形狀一般為前有流,即傾倒酒的流槽,后有尖銳狀尾,中為杯口,一側有鋬,與連接流尾的軸線成直角,下有三足,流與杯口之際有柱(雙柱與單柱皆有,以雙柱為多)。這個非常有特色的“爵柱”究竟有何功能?學術界眾說紛紜,迄今未有定論。
以往學術界的幾種觀點
關于爵柱的功能,以往有這樣幾種觀點:
用于控制飲酒節奏。段玉裁注《說文》“爵”字云:“古爵之存于今者驗之,兩柱拄眉而實盡。古經立之容不能昂其首也,不昂首而實盡,取節于兩柱之拄眉,梓人謂鄉衡者如是。”爵柱在實際
使用時礙眼受掣不可取。爵柱高度不盡一致,早期青銅爵無柱或矮柱。而且柱在流與口之間的位置也是有變化的。所以對于爵柱功能的這一觀點已為當今學者摒棄。
用于濾酒。傅曄先生在《金爵新論》一文中提出銅爵濾酒之法。在流床上放置裝滿酒醪的濾袋,兩端有套環分別套于柱莖及流身上,左手緊握爵腹,以右手掌壓榨濾袋,濾出的酒漿即沿流床流入爵腹。待濾出大半酒漿之后,濾袋已低于流身兩邊口沿,手掌無法壓下,改用拇指,食指或中指壓袋,至酒漿出盡為止。此說中濾酒的方法頗多想象,但無證據可循。何況爵用于濾酒過于煩瑣,何不另擇它器統一過濾后再分爵而飲呢?
用于提移。賈洪波先生在《爵用新考》一文中認為,隨著銅爵越來越多地被用來加熱煮酒,人們便想到何不利用柱來提持受熱后的爵器呢!于是就有了柱的加高、形制的實用化和美觀化。可用筷子揢夾柱莖以提移加熱后的爵器,只是工具不必只限于筷子。提移之說是建立在爵煮酒受熱的基礎上的。李少龍先生在《青銅爵的功用、造型及其與商文化的關系》一文中駁斥道:“以爵器身之小(通高以20厘米左右者居多)、三足之短,是否確實便于就火加熱?次就其煙炱痕跡而言之。在考古發掘中,確有部分有炱銅爵出土,這無可否認。但就目前情況看,此類銅爵當不超過20件。區區20來件有炱銅爵,其總數尚不及出土銅爵總數的三十分之一。如爵為日常之煮酒器,那么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銅爵為何并無煙炱痕跡?且以爵器身之小、三足之短,煙炱又何以僅留于器底而不及器身?”此說言之有理。那么,如果爵沒有受熱,又何須夾柱提移?即便提移,從柱在流口之間的位置來看,夾持中也必然重心不穩,那么出于提移目的而設計出爵柱實在算是失敗的創意。
想要相對準確地了解爵柱的功能,我們的視角不能僅限于爵,還須與爵形制相似的其它銅器進行比較,比如銅斝、銅角。銅斝一般被認為是溫酒器,始見于二里頭文化晚期,流行于商代與西周早期。與爵柱的進化一樣,斝柱也是不斷膨大起來的,而且兩類器物上的柱形制非常相似。如果爵柱有節制飲酒、提移等功能,那么斝柱又當如何解呢?斝非飲酒器,無須節制。斝是溫酒器,如果因其溫酒導致器身燙熱而設置斝柱以供提移,那么爵上又何須再鑄柱呢?然而斝柱在斝身上的位置顯示倘若柱用于提移,重心同樣不穩。因此,斝柱與爵柱一樣,應當不具備上述實用功能。
爵柱功用的禮儀與象征
鑒于以上分析,我認為不妨從禮儀、象征的角度來思考爵柱的功能。《禮記·禮器》:“尊者獻以爵,卑者獻以散。”散即斝,王國維《說斝》文曾對此詳細考證。與爵、斝在器形上相似的還有角,角亦為飲酒器。《禮記·禮器》曰:“宗廟之祭,尊者舉觶,卑者舉角。”自宋以來,定爵形器無流而具兩翼若尾者為角。從文獻記載來看,爵的地位較高。爵不僅是器物,還是爵位的象征。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物由人所造,人在造物時,也將自己所在群體中存在的等級觀念也給予了器物。與爵相比,斝的地位次之,角又次之。角的出土和傳世數量遠遠少于爵、斝。角無柱這個細節是否在一定程度上暗示“柱”的存在與“崇高”有關?角與地位低者相對應在器物上的一個表現便是角無柱。當然斝也是有柱的,文獻反映它也與卑者相應,又當如何解釋呢?我的理解是,爵柱可以用于反映“崇高”這個特征,但與人群的社會地位之間并不存在絕對的對應關系。卑者舉角,角無柱這一特征只是我發掘爵柱具有“崇高”這一特性的線索之一,下面我將從其它證據來進一步證明這一點。
從爵柱的進化史來看,二里頭文化晚期開始出現類似于柱狀的“銅疙瘩”。商早期,流與口之間開始出現短柱,耳在一條腿上。商中期后,爵演變為圓身、圓底、流口增高,三足粗實且棱角分明,器身加厚,柱身加長,柱上出現傘形高帽。柱由流口交界處向耳上移動。可見,爵柱經歷了一個不斷“發育”的過程。傘形或菌形帽的設計使得爵柱變得美觀華麗。在直觀的視覺效果上,爵柱給人以一種“高而上”的感覺,爵從上至下,柱—口—腹—足,可謂“頂天立地”。兩個高挺的爵柱有一種后世宮殿、陵墓前“闕”的“即視現象”。一言以蔽之,爵柱的設置很好地體現了美術史家巫鴻先生提出的青銅器具有的“紀念碑性”。特別是那些刻有銘文的爵尤其能體現這一點。商周銅爵銘文多鑄刻在爵腹上,也有不少就鑄刻在爵的雙柱之上。從長時段藝術史的角度看,爵柱上的銘刻可謂后世石碑、石柱上刻字的先聲。
爵柱所具有的“崇高”性還可在與其它銅器上的形制比較中進一步顯現。在青銅容器,如盉、卣、觶、罍、彝、壺等器上有一種蓋鈕帽:蓋呈屋頂狀,鈕在中間突起。這個鈕的形制與爵柱、斝柱在外形上其實非常相似,設計者不甘心蓋子是一個“禿寶蓋”,必要在中央位置弄出一個尖突來。這種設計源遠流長,上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時代,如良渚文化、石家河文化、龍山文化諸玉器形制與紋飾上頻繁可見的那種“介字型”設計,下可延續到中國古建筑中的大屋頂。對于這種介字型設計,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牟永抗先生認為它象征著某種力量或能力正在涌動或行將萌出、迸發的動態形象。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馮時先生認為是天蓋的象征。又如銅器上的龍形雕像或紋樣,必然突出龍的角,龍角即尺木,東漢王充在《論衡·龍虛》中提及“龍無尺木,無以升天”。那龍角也是“高而上”的,甲骨文中的“龍”字必然突顯龍的角,“爵”字亦然。以上種種均說明龍角、爵柱這類“高而上”的細節,正是器物本身的“個性刺點(PersonalityPunctum)”。
此外,還有一項證據可以反映爵柱的禮儀功能。根據文獻記載,商周時期有一種和煮香草而成的香酒,祭祀時供神主嗅其香味。根據段玉裁注《說文》可知,這種香酒名“郁鬯”。《說文》:“鬯,以秬釀郁草,芬芳攸服,以降神也。”將此種酒置于爵中,用以降神。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何駑先生在《郁鬯索考》中指出,郁鬯當是夏商周時期一種最高禮遇的、具有致幻作用的酒,不論是用于人還是神,都表現出一種高等級的、文明的生活方式。爵既然是高等級的銅器,爵中之酒又具有降神的功能,那么將爵柱的功能與此相配并不為過吧!
基于上述討論,我認為在現有的證據中,爵柱的實用功能十分模糊,可有可無。所謂“可有”,如上所述,若利用爵柱來濾酒或者提移,雖難言其錯,但并不合理。若將這類功能說成是古人設計爵柱的初衷,未免是在誤解商周時期設計者的創意。所謂“可無”,是說濾酒或提移這類功能根本不是必要的存在,都是可以被代替的。反之,爵柱的功能可以是禮儀性的,如“高聳”在爵口之上的雙柱、華麗的菌形或傘形帽、帽上的渦紋、柱上的銘文。整體視之,便可體會到爵柱所具有的“崇高”性,堪稱交接天神的“天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