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是在古代社會中使用的個人的符號。自己稱呼用名,外面稱人用字。
字常常是“名”的解釋和補充,是和“名”互為表里的,所以它又叫“表字”。
(1)古人“名”和“字”的關系有意義相同的,如:東漢張衡字平子、宋代詩人秦觀字少游、陸游字務觀,他們名、字中的“觀”和“游”就是同一個意義。
(2)“名”和“字”有意義相互輔助的:唐朝詩人白居易字樂天,因“樂天”故能“居易”;宋朝作家晁補之字無咎,因能“補”過才能“無咎”。
(3)“名”和“字”有意義相反的如:宋代理學家朱熹字元晦他“名”、“字”中的“熹”與“晦”、是反義。
古人認為成年之后,直呼其名就是不禮貌的了,所以取一個字讓人稱呼自己。
而且,字一般只限于古代有身份的人,《禮記曲禮》記載說,“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就是說,不論男女,成年才取字,目的是為了讓人尊重他,供人稱呼他。一般人,尤其是同輩或者下屬只許稱尊長的字而不能稱其名。
至于意義,往往有同義,反義,甚至推想幾類。舉幾個人為例,周瑜,字公瑾,這里都是美玉,這就是同義。朱熹,字元晦,一明一暗,這就是反義。趙云,字子龍,從云到龍,這就是推想。
至于號,就比較隨意了,意之所到,無所不能了!
名字對于我們現代人來說就是一種稱謂,一個代號而已。但對于古代人則大不一樣,名和字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當子女出生后,長輩要給子女取一個名,在一生中,只有這個名才是最正式的稱謂。因此稱大名,而在古代社會這個名要入官服的戶籍簿,因此這個名又叫官名。字是在子女長大成人以后,由父母或長輩起的又一稱呼,在中國古代社會男子長到20歲(虛歲)要舉行冠禮,即表明成年了;女子則在15歲(虛歲)舉行冠禮或笄禮時,待加冠或插笄儀式結束后,還有給受冠者或受笄者一個新的稱謂,這就是字了。男子二十,冠而字。《禮記.曲禮》所以古代人便有父母或長輩起的兩個不同的稱謂。
由于名和字是古人人生中兩個不同的階段而起的稱謂,所以他還有不同的寓意。名起于出生之時,標志著一個人的降臨。字起于冠禮或笄禮時,代表著一個人進入成年。
那么古代“字”和“名”什么關系呢?
根據清代訓詁學家王引之的《春秋名字解詁》,一般是有5類情況:
一是“并列式”:同義互訓,意義相同。即:即表字和名意義相同,相通,是并列關系。例如諸葛亮,字孔明。都是亮的意思;
二是“矛盾式”:反義相對,意義相反。即:表字和名意思正相反。例如朱熹,字元晦。熹是天亮,晦是黑夜;
三是“擴充式”:連類推論,意義相順。即:表字與名出自一句話中,意思相順,且字為名作補充解釋或修飾。例如趙云,字子龍。《周易》說:“云從龍,風從虎;
四是“延伸式”:據義指實,意義相延。即:表率意為名字意思的延伸。例如杜牧,字牧之,牧之即放牧的意思;
五是“輔助式”:辨物統類,意義相近。即:表字和名意思相近,但不完全相同,可以互為輔助。例如陳琳,字孔璋。琳、璋都是玉石,互為輔助。
另外,為了尊重別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稱字,而稱其別號。
號和名不一定有必然聯系。例如陶潛號五柳先生,蘇軾號東坡居士。
此外,有人認為稱字、號還不夠尊敬,于是就以官職、籍貫來稱呼,如杜甫被稱為杜工部,袁世凱被稱袁項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