絳州大堂,位居新絳縣城西高垣之上,新絳中學校內(原州署衙門內)。東西長29.20米,南北寬15.40米,占地面積311.28平方米。始建于唐,現存大堂建筑為元代重建遺構,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絳州大堂,始建于唐,現存大堂建筑為元代重建遺構,位于新絳縣城西高垣之上。站在絳州南城墻上看,從汾河向北有兩層臺地,新絳縣城在第二臺地之上,南面的城墻就在垣邊上,當年站在大堂上應能看到汾河。中國古代的城市建設非常有意思,除了考慮風水之外,特別強調城的功能,似乎從不考慮市的功能,所以大多數的城都建在背山面水,以易守難攻,而市大多在小鎮,有車馬舟船之利,是商品交換的中心,形成了中國城和市的兩大特色。
絳州大堂面寬七間,進深八椽,單檐歇山筒瓦頂,檐下為五鋪作單下昂斗拱。大堂高大寬闊,巍峨壯觀,人置其間四顧空曠,威嚴之感油然而生。據古建專家言,全國州衙正堂規制通例為五間,而絳州獨為七間,乃國內少見。現全國尚保留有三處州衙大堂,“繹州大堂”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大堂建筑風格粗獷豪放,造型樸實無華,堂內柱子,特別是前后門楹柱,其粗難以合抱。為擴大堂內面積,內柱大量減少,橫梁為三架重疊,與縱向大內額,由額相接,與橫行大梁疊架承重,撐以通天立柱,堅固有力。梁柱多為原始材料剝皮稍加砍削而成,無統一規格可循。從總的風格看,現建筑應為元代重建造構。
大堂的周圍尚留有一部分附屬建筑,堂前原有卷棚抱廈三間,上部雖已毀,基址尚存。左右有二排廂房南北拉開,那是昔日三班六房,差役辦公的地方。
堂后留有二堂房屋數間,這里是州府官員下榻休息的地方。堂西側尚留有一小橋流水,假山松濤的小型花園一座,是官員因行事煩惱而稍作休憩的地方。再往后便是供知州、夫人、小姐消遣游覽的州署花園,據說這所花園建于隋569年。
堂內北壁東側嵌有一塊高116、寬70厘米的《文臣七條》石,系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101)刻制,上書敕宋真宗趙恒御制。原文是:
一曰清心。謂平心待物,不為喜怒愛憎之所遷,則庶事自正。
二曰奉公。謂公直潔己,則民自畏服。
三曰修德。謂以德化人,不專尚猛威。
四曰責實。謂專求實效,勿競虛榮。
五曰明察。謂勤察民情,勿使賦役不均,刑罰不中。
六曰勸課。謂諭下民勤于孝悌之行,農桑之務。
七曰革弊。謂求民疾苦,而厘革之。“文臣七條”原為州衙所藏,幾經流失,后在1984年重嵌于大堂內壁,以昭示后人。
“文臣七條”碑流傳至今已八九百年,為我們保留了一件非常珍貴的文物。就是在今天,這七條不僅有其歷史的借鑒作用和參考價值,而且有一定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