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記者獲悉,商丘火神臺廟會入選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推薦項目名單,是本次入選名單中河南省民俗廟會類唯一一個項目。
近年來,商丘火神臺廟會以“殷商之源,千年廟會”為主題,以保護和傳承非遺文化為目標,以活躍群眾文化為宗旨,以火神閼伯祭祀為核心要素,舉辦傳統戲劇、音樂、舞蹈、美術、技藝及曲藝、游藝項目等多彩的民俗文化巡演,搭建了群眾文化大舞臺,打響了區域文化品牌。
商丘火神臺廟會是每年農歷正月初一至二月初二在商丘火神臺景區舉辦。廟會起源于商代的大火星祭祀和閼伯祭祀。閼伯即契,帝嚳之子。(參見郭沫若《卜辭通纂》)傳說閼伯為堯時的“火正”,主持觀測和奉祀大火星(即商星),以大火星分野,紀時分季,定農事,保存火種,管火用火。(參見《左傳·襄公九年》)閼伯為商之始祖,死后葬在火星臺上,被奉為火神、火祖、星神,受到歷代官方的“重祀”和民間崇拜。故火神臺又稱為商丘、閼伯臺、火星臺,今商丘之名也因之而來。
周朝時封紂王之兄微子啟君宋(今商丘一帶),至秦大一統,綿延至漢、唐,閼伯作為星辰(商星)的象征,祭祀或依然延續。唐高適《宋中》組詩中亦有“閼伯去已久,高丘臨道旁”的描述。趙匡胤建立宋朝,尊閼伯為“國朝受命之神”,禮官議定“宜因興王之地,商丘之舊,為壇兆祀大火,以閼伯配”。(參見《宋史》卷一百三《吉禮六》),元代在火神臺上增建廟宇,以閼伯配祀大火星。明代幾次重修閼伯祠,仍為“正祀”。大約從宋代開始火神祭祀逐漸演變成了民間廟會,至明清之際達到鼎盛。
商丘火神臺廟會一年有三會:正月初一至二月初二的春節廟會,農歷正月初七是火神誕辰日;四月初四祭祀大火星廟會;六月二十三閼伯忌日廟會,其中春節廟會規模最大。
商丘火神臺廟會以“朝臺”活動為主。每逢會期,豫魯蘇皖民眾多以村、族為單位,通過莊重的“稟報”儀式,抬供品、挑花籃、吹嗩吶、放鞭炮,以特定儀程上供敬香,祭祀祈禳。廟會由最初的崇火、祭火逐漸演變為集祭祀先祖、祈福平安、品嘗美食、休閑娛樂、旅游購物、物資文化交流為一體的規模龐大的古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