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落是一個區域內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重要的物化檔案,具有較高的歷史、文化、科學、藝術、社會、經濟價值,承載著中華傳統文化的精華,是歷史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遺產。它們保留著民族文化的多樣性,是繁榮發展民族文化的根基。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玉林市的古村落衰落破敗現象日益嚴重,加強古村落的保護和開發利用已刻不容緩。對此,玉林市政協委員李楚杰提出了《關于加強玉林市古村落保護和開發利用的建議》。
現狀:古村落保護取得一定效果
近些年來,玉林市相關管理部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結合玉林各個古村落的優勢、特點,整合各項資源,對古村落、古建筑開展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得到了大眾的認可。
近日下午,記者來到玉林市玉州區城北街道高山村,剛來到該村村委,“中國歷史文化名村”幾個大字便映入眼簾。據悉,高山村坐落于玉林市北面5公里處的大容山西南余脈山坡上,建于明朝天順年間(公元1464年),距今已有近600年的歷史,村內古建筑是以兩廣地區宗祠文化為主要載體的民居群,保存著明清古宗祠13座,古民居60座150幢,古火磚巷道9條,以及古墓、古井、古戲臺、古劇場、古石碑、古圍墻等一批古建筑,濃縮著深厚的明清民居民俗文化底蘊。
“近兩年,政府部門投入大量資金保護和開發村里的明清古民居,并將高山村開發成了一個以明清民居、進士文化、田園風光為主要特色的旅游景區?,F在,村民的居住環境變好了,古民居也得到了保護。”高山村村民老梁說道。當日,記者在高山村看到,不少民居已翻新,村內也增加不少雕花欄桿、涼亭、古風路燈等,整個村散發著古村落的古樸氣息。


高山村的紹德祠,該建筑始建于明朝,現存為清朝所建。
問題:缺乏專業人才修繕保護不到位
在高山村,記者也發現,仍有部分古民居來不及搶修,坍塌、損毀現象嚴重。“因資金有限,古民居保護狀況仍不容樂觀。保護古民居的投入十分巨大,不是一朝一夕、一家一戶就能完成的。”村民老梁告訴記者。
李楚杰委員通過調查發現,雖然目前玉林市相關部門正在加強對古村落的保護,但因主觀原因、客觀原因,在保護古村落時仍存在著許多不足之處。首先是部分古村落居民缺乏對這一文化遺產價值的認同感,有的因改善性住房需求而拆建造成原生個性正在逐漸失去,有的則由于不注重古村落的原生個性而在修復修建中造成破壞,有的因無人居住管理而使其遭受自然損毀。
專項保護資金匱乏也是制約古村落保護的一個因素。對于各級政府而言,現行的財政體制中基本未設立古村落、古建筑保護、修繕專項經費,即使部分村落被列為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等有補助資金,但相比眾多的古村落保護的資金需求,這些補助資金也是杯水車薪。并且,按照現行文物保護專項資金使用政策“專項資金不能補貼私人產權的文物”的規定,不少有重要價值且亟待修繕的古民居建筑,難以獲得政府資金補助,而古民居的產權所有人及使用人財力有限,難以承擔古民居保護所需的費用,致使很多古民居得不到及時保護而自然毀壞。
另外,玉林市還缺乏古村落保護的專業人才,具有相當水準的相關專家更是鳳毛麟角,無法為眾多的歷史文化遺產做好資質的鑒定,并為之提供專業的保護。古村落所屬鎮、村委會等管理人員都屬非專業人員,專業技術指導跟不上,難以開展全面修繕和保護,更談不上有效的利用。
除此之外,管理機制不健全、管理缺位,與保護古村落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完善、政策措施缺失也是目前古村落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中國歷史文化名村高山村村委。
建議:加強對古村落的保護與開發
針對保護古村落的這些難題,李楚杰委員建議相關管理部門加強對玉林市古村落的保護和開發利用。一是建議盡快制定一部符合上位法、合適玉林實際情況、便于操作的《玉林市古村落保護條例》;二是建議通過影視片、光碟、畫冊、文化叢書等,大力宣傳古村落的作用和價值,提升古村落的知名度,讓全社會了解保護古村落的意義,形成共同保護和積極傳承的合力;三是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檔案和預警機制,及時監測和掌握古村落保護和發展狀況,為實施古村落的動態監測和應對突發性事件的預報奠定技術基礎,以實現歷史文化傳統村落的可持續發展。
另外,在保護的同時,還要加大對古村落的開發利用力度。李楚杰建議利用玉林市古村落的優勢,充分挖掘旅游開發潛力??砷_發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等人文景點,或者開發自然景觀型旅游景點。比如,興業東山村風景清幽,村中有興業縣八景之一,頗具開發潛力,可開發生態農業園;容縣龍鎮村可利用本地生態資源優勢,建設融健身、休閑、娛樂和科普教育為一體的生態文化園,也可以吸引文化素質較高的作家、畫家、攝影家等藝術家人群駐足古村,或定居,或暫住,成為藝術創作基地,從而挖掘高端文化旅游的潛力。例如高山村在明清時代便是出名的游覽村,我國著名地理學家、旅行家徐霞客就曾經到高山村游覽,影視劇《風雨桂東南》《朱錫昂》也把高山村作為拍攝外景地,開發旅游已具備較好的基礎。還可以綜合利用目前玉林市古村落的元素,把分散于各縣(市、區)有代表性的古村落集中在某個地方,建設一條集游覽、購物、住宿、演藝、娛樂于一體的仿古街。
李楚杰還建議,建立當地原居民、民間團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保護體系。古村落作為人類共同的文化遺產和不可再生資源,需要得到全社會的支持與參與,變過去的政府“主導為主”為全社會“共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