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
中共中央黨校“三農”問題專家曾業松指出,這不僅給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提供了更加切實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且通過完善土地承包權,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用益物權性質更加充分、更加完善,為農業發展、農村繁榮、農民增收奠定了制度性基礎。
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是黨中央確立的農村承包土地“三權”分置改革的制度基礎。把農戶承包經營權落實到地塊,使農戶承包地權屬更加明晰,農民流轉承包地就能更踏實,利益預期就能更明確,農戶才能放心流轉、穩定流轉。

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基石。農業部經管司司長張紅宇表示,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就可以不斷推進農業經營體制創新,不斷壯大農村新型經營主體,加快農業經營方式實現“兩個轉變”,即家庭經營向采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方向轉變,增加技術、資本等生產要素投入,著力提高集約化水平;統一經營向發展農戶聯合與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經營服務體系方向轉變。
曾業松認為,當前,要壯大集體經濟,增強集體組織服務功能,培育農民新型合作組織,發展各種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把小農戶經營引入現代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軌道上來。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如何深化?
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
目前,農村集體資產總量規模龐大,全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賬面資產總額(不含西藏)2.86萬億元,村均493.6萬元。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涉及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情況十分復雜,改革要把握原則,穩中求進。目前,全國100個縣先行先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改革的目標就是要逐步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
實現這個改革目標,需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目前,全國40%左右的村成立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60%左右的村是由村民委員會代行職能。宋洪遠分析,從實踐看,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方向。這個新型集體經濟,新在不是傳統的“一大二公”的集體經濟,而是集體成員邊界清晰、集體產權關系明確的股份合作經濟。

需要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宋洪遠說,這個經濟運行新機制,新在要堅持市場導向,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市場主體地位,盤活集體資產,創新集體資產運營管護機制。需要全面激發農業生產要素的活力。喚醒農村沉睡的資產,才能有效推進現代農業和新型農村建設,才能有效增加農民收入。目前,在農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資性收入占比49.5%,家庭經營收入占比35.9%,轉移性收入占比11.0%,財產性收入占比3.6%。
需要形成有效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的治理體系。鄭風田表示,要落實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和對集體經濟活動的民主管理權利,形成有效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的治理體系。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任務已經明確,要把選擇權交給農民,由農民選擇而不是代替農民選擇,按農民的意愿辦,整個改革都要體現農民參與和農民受益。
張紅宇強調,對土地等資源性資產,要按照中央已有的部署繼續搞好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完善“三權”分置制度,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同時,對非經營性資產,包括集體所有的辦公用房、衛生所、小學校等,主要是探索建立集體統一運行管護機制,為集體成員提供公益性服務,不宜搞折股。經營性資產,是這輪改革的重點,要著力推進資產確權到戶,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文/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