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決定,北京市大興區等33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期限延長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對此,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需要深入總結試點經驗。
目前,農村土地制度三項改革試點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效果初顯,已形成相對成熟的規則體系。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魏莉華:試點地區制定了一系列的辦法,特別是結合舊城改造,農村土地整治等,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保障農民取得宅基地、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和完善宅基地制度等方面作了積極探索。同時,農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中一些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開始破題。

國土資源部:改革的整體和綜合效益顯現需時日
對于33個縣市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期限延長一年,魏莉華表示,從試點情況看,社會各界對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大方向是認同的。延長試點期限,有利于在實踐中發現問題,設計出更為科學的改革操作方案。
其次,試點地區從制度設計、工作布置、實踐操作到效果反饋周期較長。延長試點期限,有利于推動三項改革深度融合,為全面評估試點得失、系統總結試點經驗打好基礎。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魏莉華:我們圍繞試點內容作了大膽的探索,這個試點結束之后那么要跟法律實行無縫對接,所以需要相關的法律在試點結束以后完成修改,那么到目前為止,按照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進程,我們還需要一定的時間。(文/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