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田園綜合體”概念。田園綜合體,是集現代農業、休閑旅游、田園社區為一體的特色小鎮和鄉村綜合發展模式,是在城鄉一體格局下,順應農村供給側結構改革、新型產業發展,結合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實現中國鄉村現代化、新型城鎮化、社會經濟全面發展的一種可持續性模式。
建設田園綜合體,將使農村生產生活方式產生全局性變革。在田園綜合體中,不僅有老農民,更有參與農村發展的新農民。資金投入上,不僅要有財政資金投入,還要引入金融和社會資本。田園綜合體的發展,將使城與鄉、農與工、生產生活生態、傳統與現代相得益彰。

眼下,田園綜合體正成為繼特色小鎮之后,縣域經濟的又一投資新藍海。田園綜合體建設內容豐富,涉及面廣,對資金、土地、科技、人才等要素有著較大需求。解決要素投入問題成為很多地方探索田園綜合體的難點,應該把政府、農民、市場、金融機構各方力量糅合在一起,為農村發展打開更大空間。
對于開展田園綜合體試點需要注意的問題,財政部文件提出,按照“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試點先行,各地不要盲目擴大范圍,要適應農村發展階段性需要,遵循農村發展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不能超越地方現有發展條件和違背農民意愿。還對投入資金有了明確要求——“嚴控政府債務風險和村級組織債務風險,不新增債務負擔”。
為了充分調動當地人的積極性,可以村民入股、合作社為主體的方式,調動農民參與到景區及配套設施的建設中。如果拋棄農民、純粹運用工商資本進行村莊建設,多會以失敗告終,而如果由村集體與企業合作,可能會造成雙方扯皮,效率低下。
田園綜合體與其他模式的最大不同在于,它提出將農民納入鄉村建設的進程之中,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最終實現村民的共同富裕,同時應該以政府投入和政策支持為引領,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激發綜合體內生發展動力和創新活力。

關鍵是確定合理的建設運營管理模式,政府重點負責政策引導和規劃引領,營造有利于田園綜合體發展的外部環境;企業、村集體組織、農民合作組織及其他市場主體要充分發揮在產業發展和實體運營中的作用;農民通過合作化、組織化等方式參與綜合體建設并多重受益。
作為新生事物,田園綜合體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在業內看來,這樣的創新實踐有效地把政府、農民、市場、金融機構各方力量糅合在一起,為農村發展打開了更大的空間。
這是一片共享之地,無論農民還是市民,都可以一起分享自然的饋贈,共同打造這個城鄉共生的新環境。對于田園綜合體,人們有理由給予更多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