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道教領域的商業化問題,是個由來已久的老問題,表現形式也多種多樣。國家宗教局等10部門在2012年10月發布的《關于處理涉及佛教寺廟、道教宮觀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將佛教道教領域的商業化現象歸納為:
其一,一些地方、企業和個人以弘揚傳統文化、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為借口,投資新建或承包寺觀,借教斂財;
其二,有的非宗教活動場所雇用假僧假道,非法從事宗教活動,違規設置功德箱,收取宗教性捐獻,甚至威逼利誘信眾和游客,騙取錢財,以教牟利;
其三,一些經依法登記的寺觀尤其是處在風景名勝區的寺觀,或被投資經營,或被作為企業資產上市,或存在強拉或誘導游客和信教群眾花高價燒高香、從事抽簽卜卦等現象。

五年來,將寺廟宮觀作為企業資產的一部分“打包上市”的做法雖然沒有了,但仍有個別寺廟宮觀整改不到位,另一些寺廟宮觀因為風頭已過了,再次受到經濟利益驅動,重新走上依靠“門票經濟”“燒香經濟”“承包經濟”等斂財的老路。
比如,某地一寺廟景區,被曝每個功德箱都有創收指標,每尊佛像都有供養的明碼標價;又如,一些寺廟在網絡平臺拍賣炒作新年“頭香”“頭鐘”,最高價竟達到310萬元;再如某縣一座奶奶廟搞承包賣香火,年收入近千萬,成為當地的經濟支柱……
實際上,寺廟宮觀有著深厚的宗教及歷史文化積淀,涉及宗教及歷史文化的傳承,承載著部分老百姓的精神信仰,是滿足信教群眾宗教活動需求的場所,豈可淪為一些組織、企業或個人的賺錢工具?而且,寺廟宮觀是民間非營利組織,卻因資源稀缺而門票一漲再漲,還可能享受政府的稅收優惠或者財政補貼,必須具有公益性質,商業化顯然與其公益職責相背離。
正如一些網友所說:寺廟宮觀是為虔誠的信徒而存在,而不是為現世的財迷而存在;宗教場所傳出的應是修行避世音,而不是銅錢叮當的撞擊聲,不是借教斂財、分紅提成的喧囂聲。當寺廟宮觀成為純粹的搖錢樹、聚寶盆,就是對宗教場所的不堪扭曲與驚擾,是對廣大信教群眾感情的傷害。
此次12部門出臺《意見》,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領域的商業化問題,正是在凈化我們的宗教文化,使之還原成神圣與純潔的面目。期待各地佛教道教活動場所守住“非營利性”這一紅線,不再挾佛或挾道斂財。更希望相關部門加強各自領域的監管和治理力度,對商業化的佛教道教活動場所給予沒收違法所得、治安管理處罰、追究刑事責任等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