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特色小鎮建設引發熱潮,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首席經濟學家李鐵表示,有些地方在推進特色小鎮建設時,政府的力度過大,紛紛制定了高規格規劃,在管理、發展目標上都提出了過高的要求,導致開發建設成本過高。這將會使小城鎮失去低成本這一核心優勢,特色小鎮就難以發展起來。在特色小鎮的培育過程中,政府的職能定位應該轉型,觀念也應該調整,更好地處理管理與服務之間的關系。
特色小鎮的建設要尊重市場的需求,要尊重經濟規律。促進特色小鎮發展,核心問題是因勢利導,而不是政府包辦。但目前許多地方的做法,已背離了政策初衷。政府主導,實際上等于政府按照自己的主觀思維方式去創造市場,已經嚴重違背了市場規律。在多個地方已經出現的房地產商開發性投入,會大大提高特色小鎮的成本,把原有的產業“特色”變成了房地產一家獨大的“單色”。
在推動特色小鎮發展的過程中,最重要的是應正確認識城市的發展規律。中國的城鎮化發展到現在,房價地價在不斷高漲,這促使一部分人開始往成本較低的地方遷徙。我們在政策制定方面和尊重城市發展規律方面,其實是有經驗可循的,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重復的錯誤。
特色小鎮的培育需要一定的發展時間和空間,過去形成的特色小鎮一般都經過了十幾年至幾十年不等的發展時間。這是因為創業需要過程,企業的成長發育需要通過時間的累積來形成經驗和特點,這也是我們在研究特色小鎮時需要特別注意的一個規律,短時間內要求出成效的目標是不可能實現的。
在特色小鎮的發展過程中,政府的任務應該是引導及強化服務。
小鎮的創業者在創業初期利潤較低,短時間內沒有辦法回報這種投資。而如果政府支持企業的建設,實際上會使企業喪失發展的動力,造成企業對政府的過度依賴。從這一角度來看,政府不應該過多地干預企業的創業過程。而且所謂產業的形成過程中,也會有大量的風險,企業的失敗率也會很高。
但這是市場的規則,如果政府的投入干預到企業的發展進程,也會造成政府資金投入的失敗導致嚴重的浪費。因此應該將投資行為回歸市場,由市場和企業家自動生成特色小鎮建設的基金,進而對特色小鎮產業的發展和企業家進行選擇性地支持。這是按照市場原則、市場的成本和收益來考慮問題,這樣成功的概率會比較高。待小鎮發展到一定規模后,政府則可以改善特色小鎮的融資環境,通過政府的投入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和服務,而不是越俎代庖,去做市場應該做的事情。
防止借“特色小鎮”開發房地產
目前的一個突出問題是,一些地方政府紛紛動員房地產商主導開發特色小鎮,很多政策幾乎是促進房地產發展的翻版。另外,還有一些地方的做法是將原來的產業園區模式復制到了小城鎮中,這只是在形態上做了一個改變,不但難以實現預期中的發展模式,而且會面臨產業園區模式遭遇的各種問題。
房地產商趨向于去小城鎮發展,一個主要原因是三四線城市的房地產難以去庫存,且拿地成本較高,而一線城市的土地日漸稀缺,供應量減少,拿地較為困難。于是一些房地產商看中了小城鎮,在這里他們以相對便宜的價格拿到土地,以發展特色小鎮的名義行房地產開發之實。而特色小鎮的發展過程中,一旦引入房地產,由于成本的拉高,特色產業則難以實現發展,最后會演變為房地產“一業獨大”。
當然,房地產也是一個產業,但參照國內特色小鎮的發展經驗會發現,沒有任何特色小鎮是在發展房地產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比如,起源于上世紀80年代的浙江和廣東諸多特色小鎮,就沒有一個是在依托房地產的情況下發展起來的。其中的道理很簡單,房地產先行,一定會托高小城鎮的各項成本,在房屋租金高漲形勢下,對其他各種特色產業只會形成擠出效應,而不會實現吸聚效果。
而且,當前中央提出培育特色小鎮的思路,其根本出發點是希望回歸以實體經濟為主導的發展模式,以給實體經濟創造更多的空間。在這一背景下,追求以房地產為主導的特色小鎮,并不符合政策思路和方向,也無助于城市和經濟發展模式的轉型。
我們希望,在全國推出一批能夠按照市場規律、按照低成本的原則來形成的特色小鎮作為載體,通過降低各項成本來促進創新企業的產生,帶動未來實體經濟的發展,這是提振經濟發展的一條路徑。當前的大城市正轉向以服務業為主導,傳統的制造業面臨外遷等壓力,如果在低成本的小鎮上,能夠生長一批新興產業的載體,實現產業轉型,將會是一種有力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