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浙江省質監局批準發布了全國首個“特色小鎮”評定省級地方標準《特色小鎮評定規范》,該標準由浙江省發展和改革研究所、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共同起草,于2018年1月29日正式實施,將為浙江省特色小鎮評定提供科學、規范、可操作的指標要求。
該標準提出了特色小鎮的評定指標體系,由共性指標和特色指標組成,其中共性指標由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體制“新而活”等3個一級指標構成;特色指標由產業“特而強”和開放性創新特色工作2個一級指標構成。

什么樣的特色小鎮可申請評定?
《規范》明確了何為特色小鎮,即“具有明確產業定位、文化內涵、旅游業態和一定社區功能的創新創業發展平臺,相對獨立于城市和鄉鎮建成區中心,原則上布局在城鄉結合部。規劃面積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設面積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在此基礎上,符合以下條件的省級特色小鎮創建對象可申請評定:
創建時間3年以上;
信息經濟、旅游、金融、歷史經典等4類產業特色小鎮,完成總投資30億元;環保、健康、時尚、高端裝備制造等4類產業特色小鎮,完成總投資50億元;以上投資均不含商品住宅和商業綜合體項目投資;
特色產業投資占比達70%及以上;
按照GB/T17775的評定要求,旅游產業特色小鎮通過4A級景區評定,其它產業特色小鎮通過3A級景區評定或4A級景區景觀資源評估;
規劃建設目標基本完成,在社會上有較大的知名度,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公認度。
采用怎樣的指標體系進行評定?
《規范》的制定遵循“五個突出”:
突出特色個性,注重分類評價;
突出產業核心,注重經濟培育;
突出質量示范,注重高端引領;
突出改革創新,注重市場主體;
突出科學操作,注重標準規范。
《規范》構建了“1+8”的評定指標體系。其中,“1”指的是共性指標,“8”指的是特色指標,針對信息經濟、環保、健康、時尚、旅游、金融、高端裝備制造和歷史經典8類特色小鎮產業特征,設置不同分值、不同評定標準的具體指標。

共性指標有哪些具體內容?
共性指標由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體制“新而活”等3個一級指標構成,總分400分。
功能“聚而合”為200分,由社區功能、旅游功能、文化功能3個二級指標、6個三級指標構成;形態“小而美”指標為100分,由生態建設、形象魅力2個二級指標、5個三級指標構成;體制“新而活”為100分,由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3個二級指標、6個三級指標構成。
從具體得分項上來看,服務配套、智慧化建設、人口規模、景區創建、文化挖掘等都分別有不同的得分值,甚至具體到小鎮官方APP、公眾微信號及官方微博的更新頻率也被納入評分標準。
特色指標有哪些具體內容?
特色指標由產業“特而強”、開放性創新特色工作2個一級指標構成,總分600分。
產業“特而強”為550分,指標根據信息經濟、環保、健康、時尚、旅游、金融、高端裝備制造和歷史經典等八類特色小鎮的產業特征,設置不同分值、不同評定內容的具體指標;開放性創新特色工作為50分,不設具體的評定內容,由申請評定的特色小鎮自主申報最具特色和亮點的建設成效。
標準突出了對于產業、人才等的重視。例如,明確指出“引進每家省級信息經濟發展百強重點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能力百強總部得10分”;并對國家和省級“千人計劃”人才等的入駐給予了不同分值的加分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