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古村落在現代文明的浸蝕下正在消失,其代表的傳統文化也一并消失,這是十分痛心的。古村落的保護,迫在眉睫。要讓百姓守得住傳統,記得住鄉愁,留得住民族的根。保護古村落能夠彰顯文化價值、傳承民俗記憶。

對于古村落而言,外在的物質載體在于建筑本身,而當下在物質載體保護中問題不在少數,比如部分地區存在大量違法建筑、部分地區重點古建筑缺少保護、部分地區古村落核心區遭到破壞、部分地區古建筑保存遇到難題、部分地區古建筑隱患頗多。
這些都是保護外在物質載體的難題所在。有鑒于此,必須做好物質載體的保護工作。首先,要防止“兩個破壞”,即避免建設性破壞,抵制規劃性破壞;其次,要明確“一個認識”,即政績觀念要讓位于文化價值;再次,要做到“一個保留、三個控制”即盡量保留基本格局、控制大規模拆遷、控制強制性拆遷、控制過度商業化。城鎮化建設不能只算經濟賬、只算眼前賬,更應該算好文化賬,算好長遠賬。

當前不少古村落保護過程中忽略了人的因素,具體來說,忽略了百姓的居住需求,存在老房子采光、通風、排污、修繕等等問題;此外,部分地區古村落保護中直接進行居民遷移,導致沒有人住、沒有人氣、沒有活力、沒有生機。自然而然缺少了本身的“人氣”,也就體現不了古村落“物”“我”兩方面魅力。
當然不少地區成功經驗值得學習,比如烏鎮在保留歷史建筑的同時關注現代生活方式、滿足現代人的生活需求,既保護了物質載體也彰顯人文氣息;又比如西塘在保護與開發中平衡,在歷史與未來找到切入點,不搬不離、和諧人居,實現了傳統元素與現代元素的結合,達到了既有“筋骨肉”又有“精氣神”的效果。簡言之,必須以“人”為中心才能體現“物”的價值。

文化遺產對于文化傳承而言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作為文化遺產中重要的一方面,古村落保護尤其重要。因此,既要算經濟賬也要算文化賬,既要有物質方面也要有精神方面,既要有筋骨肉也要有精氣神。只有這樣,才能讓文化記憶不會遺忘、讓文化基因入腦入心、讓文化傳統根植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