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處于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常態時期,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決勝期。特色小鎮建設為我們提供了產業發展新平臺、“四化同步”新載體和新型城鎮化供給側改革新抓手,具有重要的時代性意義。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是推進特色小鎮建設的關鍵時期。但特色小(城)鎮建設目前存在著以下7大問題,我們一起來看看。
(內容整理自發改委規劃司司長陳亞軍主題發言)
一,概念不清,定位不準。一些地方把特色小鎮當成一個筐,什么都往里面裝,而且越到基層越明顯。比如有些地區把特色小鎮等同于一般的小城鎮建設,在幾十乃至上百平方公里的空間范圍內推進建設。再比如把特色小鎮等同于旅游景區、文化旅游或者企業運動的綜合體項目,只注重單一功能,而忽視了城的綜合功能。這些穿新鞋走老路的做法,混淆了特色小鎮的概念,違背了特色小鎮建設的初衷,很難實現在一個集聚的空間范圍內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產業轉型升級的戰略目標。

二、盲目發展,質量不高。一些地區抱著搶抓國家政策紅利和多報的心態,大干快上,層層加碼有些地方政府跟蹤發展,只管要帽子,不管到底有沒有基礎,能不能建成,都要打造一個特色小鎮。有些地方急于求成,破壞吸收在短短三年或者五年之內建成幾十個甚至上百個特色小鎮,剛才徐主任也講建特色小鎮并不是那么容易,沒有8-10年時間不可能建成。有些地方用地粗放,重增量的擴張,輕存量的改造,脫離原有建制鎮區開辟新區來建設,引發新一輪用地沖動。有些地方生態環境保護不力,一些地區存在挖山填湖破壞山水田園的現象,這種做法難免會勞民傷財,破壞環境,影響環境。
三、同質化嚴重,特色不鮮明。一些地區簡單模仿,照搬照抄浙江的經驗,學形不學魂,甚至是東施效顰,比如生搬硬套,很多小鎮以文化旅游、休閑養生為主題,還有很多基金小鎮,內容雷同,確定的形態和功能脫離實際。再比如自身特色挖掘不足,一個規劃設計方案多次復制,在產業特色、建筑風格和小鎮整體風貌上沒有體現地區的差異性,失去了特色,小鎮就失去了生命力,既可能浪費資源又會喪失發展機遇。
四、政府主導傾向明顯,市場化不足。一些地區依然沿用傳統的開發思路,不注重發揮市場作用,中西部地區特別明顯,比如以領導的意志替代市場的規律,一廂情愿發展自認為有前景的特色。再比如在融資方面,政府投資比例不高,依賴上級政策、資金支持。又比如混淆了政績的角色,政府不僅在投融資方面給企業背書,還包攬了很多本該企業承擔的職責,這可能導致小鎮難以長期可持續運營,甚至出現空鎮鬼鎮的現象。
五、重物不重人,搞形象工程。有些地區沒有堅持以人為本,重物質建設和外觀美化,忽視人的生產生活需要,比如重產業輕配套,強調發展高大上的產業,忽視環境營造和生活配套,缺乏對人特別是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再比如為營造新景觀,拋開原有的正確良好文化基礎,按照建新城思路另起爐灶重新建新城。再比如一些地方講原住居民集體遷出,忽略原居民的生產生活需要,這實際上是造新城的延續和變異,極易催生大量的形象工程,無法滿足人民群眾對生活的美好期待。

六、盲目舉債,積累財政風險。一些地區抱著借錢賺政績,欠債下任還的心態,大量舉債建設特色小鎮,比如政府投入大,占比過高,少數依靠轉移支付維持運轉的建城區這些中心地區尤其嚴重,政府配套投入資金規模大大超出當年縣級財政的收入。再比如,盲目攀比投資規模,或為了考核任務,利用縣級平臺公司融資,再比如對存量債務和新增債務缺乏統籌,對償債資金來源缺乏考慮,這些不顧及本地財政實力的做法,會放大地方財政報表,增加地方政府財務風險。
七、房企過度參與,小鎮地產化。有些房地產企業以特色小鎮知名,變相搞房地產開發,比如一些地方盯著怎樣利用土地,怎樣開發管理獲取土地收入,再比如以發展產業之名圈地,小鎮內房地產占比過高,產業及相關配套明確不足。再比如小鎮商業模式不成熟,后續盈利能力堪憂。又比如房企不具備專業運營能力,存在跑路的風險。放任房地產圈地小鎮,很容易形成一批新的房地產訴求,給政府帶來維護和社會治理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