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國英專欄】在國家政策的推動之下,各地建設特色小鎮的新聞頻頻見諸報端、網絡。最近,在浙江大學舉辦的“浙江省特色小鎮研究會揭牌儀式暨特色小鎮高峰論壇”上,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司長徐林一言道破特色小鎮建設可能進入的誤區———不能以發展特色小鎮之名,行房地產開發之實。
發展特色小鎮,本質是我國城市化重心的下沉,本質上講,可行性是有的。這種可行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中心城市漸趨成熟,繼續發展面臨著高成本的問題,其中既包括中心城市“寸土寸金”的顯性成本,又包括交通、環境高負載造成的隱性成本,在這種情況下,城市資源具有向周邊地區溢出的“勢能”;另一方面,一些小城鎮的確具有一定的產業基礎,甚至有一定的產業特色,具備繼續拔高的基本條件。與此同時,中心城市的高成本劣勢是小城鎮的優勢,因而,小城鎮對城市過剩資源的“引力”也是顯而易見的。

具備可行性僅僅是第一步。由于特色小鎮的建設規模比較大,單個小鎮的投資至少在10億以上,而且開發周期長,目前國家已經明確給予信貸支持。這同時也意味著特色小鎮的成敗關涉甚大,因此,在開發房地產、拉動GDP的訴求之外,地方政府還應關注如何將政策高地真正轉化為價值洼地。
特色小鎮能不能成為價值洼地,不僅要看硬件建設,更要看軟件條件,關鍵是看能不能留住精英人才。相比大城市,特色小鎮真正的競爭力是什么?當然是能夠為居民創造宜居、低成本的自然和人文環境。我國城市建設廣受詬病的地方在于千城一面,不惜以高投入追求片面而且粗放的“高大上”,而特色小鎮要做到名副其實,應該更加注重小而美、小而精的集約化發展思路,最大化地利用現有資源。事實上,避免快速鋪張、過度開發和建設,警惕過度商業化對人居環境的破壞,更加以人為本,這不僅與我國現階段城市化要更加注重發展質量的要求有關,同時也是海外很多著名特色小鎮的建設經驗。
小而美的特色小鎮,除了要克制粗放擴張,還應該盡力補足制度短板。我國的中心城市之所以能夠吸引人才,一方面是工作機會多,所以會有北漂一族;另一方面是教育資源、醫療資源等資源高度集中,而且多數資源乃至工作機會都與戶籍制度捆綁,精英人才付出高成本向中心城市集中,只是在為這些資源(本質上是制度資源)買單。特色小鎮能夠在何種程度上創造條件改善資源劣勢,形成人才集中、產業發展的良性循環,也是其成敗的關鍵。
現階段講,在注重軟硬件配套的同時,特色小鎮的區位條件和產業吸附能力對于吸引人才也極為關鍵。從這個角度講,最具成長潛力的特色小鎮是一二線重點城市遠郊或周邊的衛星小鎮,這些小鎮有大城市購買力的溢出效應,或者有產業導入支撐,圍繞這些資源,并且結合現有的產業要素基礎,特色小鎮可以在健康養老服務、文創旅游等題材上深挖發展潛力。
從海外城市化的經驗來看,日本有近800個城市,美國有1萬多個,而我國僅有不到700個,卻吸納了近8億市民和農民工,國外的許多名企總部、產業集群、著名大學都分布在小鎮上,這說明,我國“造城”的潛力仍然很大。就當下而言,因為有便宜的土地和資金,特色小鎮的建設動能十足,這既是有利的發展條件,但也可能造成過度建設,總的來說,要防止這種狀況的出現,必須以留住精英人才的標準取代追求建設規模的不合理導向。
(作者系中國金融智庫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