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嗣同位于湖南省瀏陽市浦梓港的祖祠譚氏家廟遭遇強拆。”日前,一則“譚氏家廟”被強拆的消息在網上發布,輿論迅速發酵。
6月19日,譚氏祠堂所在地荷花街道發布聲明,稱瀏陽市文物管理局對浦梓港譚氏與梅花巷譚氏(譚嗣同先祖)之間淵源關系進行了詳細考查、論證,證明浦梓港譚氏家廟并非譚嗣同祖祠。由此卻引發了網友的又一輪質疑:有著400年歷史的祠堂,即使不與譚嗣同有關,也是珍貴的古建筑,怎么能說拆就拆?
6月20日,記者來到瀏陽實地采訪,探尋這所有著數百年歷史的譚氏祠堂。

存惑:拆遷問題已持續多年現只剩一地瓦礫
從長沙至瀏陽,不到一小時車程,從瀏陽收費站徑直行駛幾公里,便來到這座譚氏祠堂所在地,瀏陽市荷花街道浦梓港。而祠堂之外,一道長逾一公里的圍墻橫亙在祠堂外圍。
“譚氏祠堂從我出生起就一直存在。”離祠堂只有一河之遙的當地村民回憶。“祠堂以前面積有6畝多,每逢清明,就會有整車整車的譚氏后人來祭拜。”
“幾天前,祠堂附近聚集了百來號人,不一會兒就拆掉了。”據村民回憶,祠堂的拆遷問題已經持續多年,但因為譚氏族人多次阻止、上訪,一直未能成功。
繞過圍墻,經過當地村民的菜園,便來到譚氏祠堂舊址,只剩下占地約200平方米的瓦礫,和廢墟中隱約可現的祈福紅紙。
“歷史這么久的老建筑,怎么說拆就拆了?”村民擔憂的說,“祠堂里一直都有人住著,不知道拆掉之后,他們能住在哪里。”
歷史:建于明代后成為居民私宅
據《瀏陽縣志》《瀏陽鄉土志》等資料顯示,譚氏祠堂始建于明代嘉靖二十三年甲辰孟夏,興毀多次,現存祠宇為清光緒年間重建,后不少村民居住其內。
“誰家建房或是家中缺個什么東西,就直接來祠堂拆。”楊輝介紹,自上世紀末開始,便有不少村民來祠堂拆磚建房,讓這所歷經400多年風雨的古建筑更加飄搖。
土地改革期間,譚氏祠堂被分配給當地農戶李耀國、譚景宇等十戶人家居住。1992年,在農村集體土地普查時,荷花鄉人民政府辦理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李耀國、譚景宇等十戶居民成為合法房屋產權人。
2013年下半年,瀏陽市啟動“一河兩岸”及浦梓港棚戶區改造項目,便涉及譚氏祠堂所在地,在內居住的多位戶主簽訂了依法拆遷協議。2014年2月,戶主租賃的一臺挖機開進祠堂,將其后棟搗毀,后被譚氏族人發現,現場聚集百余人阻止拆遷。
隨著時代發展,譚氏祠堂內,不少居民相繼搬離,至2018年6月,只有胡月林一戶仍在居住。
根據荷花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資料顯示,胡月林于2014年7月與瀏陽市拆遷事務所簽訂了房屋拆遷協議,但因與譚氏祠堂族人溝通不暢,一直未將房屋拆除。
今年2月,胡月林委托瀏陽市紅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將其位于譚氏祠堂的房屋拆除。雙方簽訂的合同顯示,紅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須在2018年8月1日前,將房屋全部拆除完畢。6月13日,胡月林的房屋被拆除,譚氏祠堂也全部化為廢墟。
認定:殘損嚴重非不可移動文物
“譚氏宗祠因年久失修及住戶隨意改建,殘損較為嚴重。”荷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楊輝介紹,此前勘察發現,宗祠內后棟后部封火墻已拆除,主體柱間木板墻和雕花隔扇門損毀殆盡,被紅磚、水泥磚間墻所取代。
同時,主體前階檐處起搭建有飼養家禽的臨時棚舍,西側附屬建筑蕩然無存,被80年代新建的磚混樓房所擠占,天井下西側處還砌筑有4米多高的磚混水塔。
“浦梓港譚氏祠堂雖始建于嘉靖年間,但并未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楊輝介紹,瀏陽市文物管理局曾多次聘請省、長沙市文物專家就“譚氏家廟文物認定問題”召開專題論證會議。
2014年8月,湖南省文物局給出的《瀏陽浦梓港譚氏家廟文物保護及認定問題的考證答復》為:鑒于浦梓港譚氏家廟殘損嚴重,剩余面積不足200平方米,主體建筑保存不完整,建筑格局已被破壞,體現藝術價值的建筑構件消失殆盡,按照第三次全國不可移動文物普查文物認定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文物認定管理辦法》,會議決定對保存不全的譚氏家廟不予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
“未被認定為文物,譚氏祠堂就是戶主的私宅。”對于網上的爭議,楊輝也很無奈,“我們無法爭取資金進行修繕和保護,更無法阻止在內的戶主拆掉自己的私宅。”
“譚氏祠堂所在土地用途,暫時還未進行規劃,可能會用作廣場、幼兒園等公共設施建設。”楊輝說,近三年來,瀏陽市政府在文物保護投入上逐年增加:2016年6887萬元,2017年7860萬元,今年因爭取上級項目多,預計達2.5億元。文廟,譚嗣同故居,桃樹灣,錦授堂,文家市里仁學校,耀邦故居,王震故居,李白故居等文物保護單位均施行大修。
“譚氏祠堂,并未收錄在《瀏陽市古建筑遺存錄》。”瀏陽市政協委員楊廣泉說,在瀏陽,像這樣的祠堂數量較多,考慮到產權問題復雜,一般都是家族內部修繕與保護,但譚氏宗祠因為缺乏有效保護,已經在危房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