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首先給“鄉村“一詞以新的定義,這將有力地消除對鄉村的種種歧義和建設中的偏差,把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置于鄉村的科學內涵之上。
搞清定義才能說理、說事。人們為了創新,一個慣常的作法就是要重新定義或新創造一個明白無誤的名詞,以準確表示要做什么樣的人或什么樣的事。《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的“第一篇”竟用3000多字的篇幅對“鄉村”一詞進行定義并闡發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振興基礎及發展態勢,此時此舉,足見其重。
在《辭源》一書中,鄉村被解釋為主要從事農業、人口分布較城鎮分散的地方。“農業”和“散居”成為鄉村的主詞。《古代漢語詞典》(第二版)和《辭海》(第六版)都沒有收入“鄉村”一詞。
《現代漢語》(第六版)收有“鄉村”一詞,其定義源于《辭源》,即“主要從事農業、人口分布較城鎮分散的地方”,同樣把“農業”和“散居”作為主詞,而《現代漢語》(第六版)對“農村”一詞的定義則是不同,即農村是“以從事農業生產為主的人聚居的地方”,“農業”和“聚居”成為農村的主詞。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第一篇第一章給予“鄉村”一詞的定義是:“鄉村是具有自然、社會、經濟特征的地域綜合體,兼具生產、生活、生態、文化等多重功能,與城鎮互促互進、共生共存,共同構成人類活動的主要空間。”
這一定義從“地域綜合體”“多重功能”和“人類共同的主要空間”三個方面來定義“鄉村”一詞,既傳承了“鄉村”的原有意義,又關注了“鄉村”的時代特色,也包含有世界近現代鄉村建設的經驗和研究成果,可謂內涵更加豐富,外延緊扣根本,具體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回歸鄉村的自然屬性。鄉村是宇宙化育萬物之地,而不是玄黃天地、洪荒世界。中共十八以來的經濟社會發展,最大看點是“生態”二字。鄉村是自然的、天然的而非人為的自然物、自然美。蘇軾稱之為“自然富貴出天姿,不待金盤薦華屋”。它除了生產自然再生產與經濟再生產相結合的特點特別突出的農產品以外,還生產著城市和鄉村所必需的空氣、水、自然景色與生靈。在工業化、城市化的今天,人們所需農產品可以全部從外部購買,但所需的空氣、水、自然景色與生靈,至少不可能全部遠距離供給,必須主要由附近的鄉村來提供。
二是回歸鄉村的文化屬性。鄉村不是“野蠻”“文盲”的代名詞。文化是鄉村的靈魂。中華文明根植于農耕文化,鄉村是中華文明的基本載體。在中國歷史上,知識主流和主體不只是在朝廷、城市和廟堂,還有民間、鄉村和江湖。
有統計表明,明朝的秀才中舉率僅為3.3%,96.7%的秀才在鄉村;舉人中進士的錄取率也僅為5%,其余95%的舉人也在鄉村。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黃宗羲、顧炎武和王夫之,都生活在鄉野。這些在鄉、在野的知識分子,無疑是中國文化的創造和傳播的主體。在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中,農民進城、鄉土文化也進城的現象一直持續不斷,為城市文化輸入了源泉。只要自然存在,農業存在,鄉村文化還會不斷地生產出來。
在鄉村定義中恢復鄉村的文化屬性,有利于深入挖掘農耕文化蘊含的優秀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范,并結合時代要求,在保護傳承的基礎上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做到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引領下,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推動鄉村文化振興,建設鄰里守望、誠信重禮、勤儉節約的文明鄉村。
三是回歸鄉村的社會屬性。鄉村不只是單一的城鄉勞動力的生產場所,而是一個生生不息的社會。鄉民歷來視為國家主人、社會主體,以“農耕”和“熟人”為基礎的鄉村社會底色,也是城市社會的底色。在鄉村定義中確立鄉村的社會屬性,有利于健全現代鄉村治理體系,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推動鄉村組織振興,打造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善治鄉村;有利于保障和改善農村民生,堅持人人盡責、人人享有,圍繞農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加快補齊農村民生短板,提高農村美好生活保障水平,讓農民群眾有更多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擴寬鄉村的經濟內涵。鄉村定義中用“經濟特征”替代單一的農業特征,這是工業化的必然結果。工業化的深入發展,其成果大量進入傳統的農業領域,資本替代人力、畜力,農業深度分工分業,農業美學、農業旅游等農業附加不斷地產生出來,自然再生產也不斷地為工業化所環繞、所滲潤,農業的許多環節特別是產前產后的服務不斷專業化,甚至農業生產場所也直接轉入無土栽培的工廠車間和城鎮的陽臺屋頂。
農業一系列新變革,極大地擴寬了農村經濟的內涵,體現出農村產業的興旺。及時把這些內容納入鄉村經濟的定義之中,必然加快農業現代化步伐,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推動農業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持續提高農業創新力、競爭力和全要素生產率。我們要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交叉融合,加快發展根植于農業農村、由當地農民主辦、彰顯地域特色和鄉村價值的產業體系,推動鄉村產業全面振興。
五是深入定義城鄉關系。即城鄉“互促互進、共生共存,共同構成人類活動的主要空間”。把城鄉關系納入鄉村的定義項,有利于堅持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雙輪驅動,統籌城鄉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優化鄉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分類推進鄉村振興,打造各具特色的現代版“富春山居圖”。
對鄉村的上述精準定義,得益于定義者對鄉村振興基礎和發展態勢的全面而深刻的研判,《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第二、第三章對此進行了全面展示。如果更簡單點說,最根本的一點,就是工業化、城鎮化的飛速發展,使得傳統意義上的鄉村經濟社會發生了性質上的深刻變化,帶來了全面而深刻的挑戰,不對工業化、城市化背景下的鄉村進行重新定義,把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和實施建立在鄉村的科學內涵之上,人們憂心的鄉村衰退將不可避免、不可逆轉。
只有與時俱進、趨時更新,對鄉村進行重新而精準的定義,及時消除人們對鄉村的種種歧義和建設中的偏差,鄉村振興戰略規劃才能真正成為國家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基礎、美麗中國的關鍵舉措、現代社會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和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選擇。
總之,對鄉村一詞進行新的定義,這是《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的首要特色之一。讀懂鄉村一詞的新涵義,精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將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利在當代,功及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