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省政府辦公廳公布了《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實施意見》。意見規范了江蘇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的建設,要求不盲目蓋高樓、拆老街區,嚴控房地產化傾向,同時明確特色小鎮實行動態淘汰,取消一次性命名制。
如今,不少地方都有特色小鎮,但同質化境遇隨之而來。意見中明確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準確把握特色小鎮的內涵要義,不能盲目把產業園區、旅游景區、體育基地、美麗鄉村、田園綜合體以及行政建制鎮戴上特色小鎮"帽子"。
產業是特色小鎮的核心,特色產業的選擇決定著小鎮的未來。各地區要立足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和地域特征,選取當地最有基礎、最具潛力、最能成長的特色優勢產業,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引導企業擴大有效投資,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創新供應鏈,吸引人才、技術、資金等高端要素集聚。
國內一些地區存在借特色小鎮之名行房地產開發之時,片面追求蓋高樓。意見中明確,江蘇保持小鎮宜居尺度,不盲目蓋高樓,不盲目拆老街區,下細致功夫打造小鎮特色空間形態。增強生活服務功能,不斷完善醫療、教育和休閑設施,著力實現"公共服務不出小鎮"。注重挖掘小鎮文化內涵,尊重小鎮現有生產生活方式,形成"人無我有"的小鎮特色文化。
同時,嚴控房地產化傾向。各地區要綜合考慮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吸納就業和常住人口規模,從嚴控制房地產開發,合理確定住宅用地比例,并結合所在市縣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確定供應時序。適度提高產業及商業用地比例,鼓勵優先發展產業。科學論證企業創建特色小鎮規劃,對產業內容、盈利模式和后期運營方案進行重點把關,防范"假小鎮真地產"項目。
此外,江蘇將對特色小鎮統一實行寬進嚴定、動態淘汰的創建達標制度。意見提出,各地區要控制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數量,避免分解指標、層層加碼。統一實行寬進嚴定、動態淘汰的創建達標制度,取消一次性命名制,避免各地區只管前期申報、不管后期發展。
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研究制定江蘇特色小鎮年度考核標準和驗收認定標準,形成特色小鎮高質量建設的標準體系,加強統計監測預警和動態調整,在全省推出一批模式先進、成效突出、經驗普適的高質量特色小鎮,形成示范帶動效應。對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小鎮,堅決從現有省級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創建名單中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