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旅游日益發展的今天,“網約住宿”(即民宿,又稱共享住宿)也日漸火熱,如何加強管理,使其健康發展?如何挖掘非遺產品的價值,使之成為旅游和扶貧的優質產品?
近年來,隨著各種推廣手段更新,一些城市景點成為追捧之地,帶動了城市旅游業的發展。在這個過程中,“網約住宿”也成為一種新興行業。“網約住宿”作為共享經濟時代的新興產物,在滿足人們出行住宿多樣化、個性化需求,提高閑置房產利用效率、拓寬就業創業渠道、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等方面起著積極作用。
國家信息中心發布的《中國共享住宿發展報告2018》顯示:2017年我國主要共享住宿平臺的國內房源數量約300萬套;參與者人數約為7800萬人,其中房客約7600萬人;共享住宿市場交易規模約145億元,比上年增長70.6%。報告預計,到2020年,我國共享住宿市場交易規模有望達到500億元,共享房源將超過600萬套,房客數將超過1億人。
隨著共享住宿在全國范圍內發展迅猛,作為一種新興產業,還存在一系列的問題,需要研究解決。“網約住宿”主要是利用自有或租賃住宅,通過共享住宿平臺為房客提供短期住宿服務,房源房間數不超過相關法律規定要求,但其與互聯網時代共享經濟發展產生的住宿業態網約房、在線短租等在概念、范圍等仍尚未完全厘清。
目前,對“網約住宿”是屬于旅館業還是房屋租賃業等一系列問題尚無明確界定,也無相關法律予以規范。如共享住宿申辦旅館業《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存在困難,申請頒發旅店業許可證存在許可適用法律上的障礙,經營主體界定不清,租客維權難度大,維權客體不清。
同時,“網約住宿”一般零散分布在居民小區或公寓樓內,經營方式較為隱蔽,公安、消防、工商、旅游等部門難以有效監管。特別是在治安、衛生和消防等方面存在一系列問題隱患,最為突出的即為消防問題,且易形成治安管控的“灰色地帶”。
另外,因涉及到其他鄰居的居住權問題,擾民問題一直是繞不開的話題,擾民糾紛逐年上漲,相關案例不斷增加。同時由于共享住宿相比傳統酒店旅游經營成本低,稅收監管短板等原因,資本迅速向共享住宿業聚集,對投資經營成本較高的傳統旅店業造成直接沖擊,行業不穩定因素攀升。
參考國內外“網約住宿”發展的經驗,進一步明確“網約住宿”的范圍并首先從法規層面明確經營業主、網約平臺、租住人員等責任義務和屬地政府、有關部門職責等,待時機成熟后,推進國家立法,確保權威性、科學性和有效性,解決“網約住宿”的合法性問題,避免因無證經營避稅引起的不正當競爭問題。
在這個過程中,要制定“網約住宿”發展的總體規劃,進一步明晰發展定位、發展方向、總體布局、推進計劃;健全行業標準,形成合理有效的全國適用標準,建立統一的國家“網約住宿”行業管理規范,促進共享民宿行業由點及面的帶動式發展,樹立行業整體良好形象。
對于“網約住宿”的消防、治安、衛生、食品作出詳細規定,解決多部門之間權責不清、交叉管理的模式,進一步健全管理格局,規范共享住宿行為,建設、衛計、工商、公安、旅游、稅務等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分類施策、集中治理,同時充分發揮基層組織、行業協會和群眾作用,強化聯合監管,實現有效地監督和管理。
通過抓住連接線上、線下的關鍵環節,做好數據對接,搭建信息共享通道,摸清底數,動態掌握共享住宿經營信息和租、住信息,加強登記核驗,嚴格實名登記,鼓勵“網約住宿”經營者利用已有的互聯網平臺,開發建設具有后臺數據庫支持的網絡預訂管理平臺,自行建立微信公眾號、微博賬號,通過微信、微博的傳播,擴大宣傳力度,為更多用戶所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