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成為熱門話題,2018年9月《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發布。近期對一些中西部地區的鄉村振興工作進行了調研,既感受到鄉村振興工作的熱氣騰騰,也感受到基層對鄉村振興工作的一些困惑乃至誤解。
鄉村振興,需要謹防五大誤區:
第一個誤區是以增加鄉村人口為目標。
一些基層干部,認為鄉村振興的標志是本鄉本村人越來越多了,就是興旺了,就是振興了。筆者認為,這個思路是錯誤的。鄉村最大的矛盾是人地矛盾,吸引幾個能人回鄉可以,吸引太多青壯年回鄉,一定出亂子。筆者以為,鄉村振興是要把人均收入提上去,而不是把規模做上去。不要被所謂農村“空心化”的說法誤導,事實證明,農村空心化(青壯年都外出了、只留老人婦幼在家)確實帶來農村衰敗,但并沒有帶來農村崩潰,農村沒有亂。大量農村青壯年、剩余勞動力進城了,把就業壓力、治安壓力、維穩壓力轉移到城市,然后通過打工收入反哺滯留農村的父母妻兒,保障后者的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這也許不是最優,但起碼是次優。如果大量青壯年都在鄉里村里,又無所事事,就會無事生非,那鄉村就亂了。決不能做大而不強的鄉村,更不能以考慮鄉村回流人口作為振興考核指標。從這個角度,筆者堅持認為,鄉村振興,一定是減少農民而不是增加農民,一定是減少非農就業而不是增加農業就業。所以,鄉村振興絕對不是逆城鎮化,而是要與新型城鎮化國家戰略緊密協同,共同促進高質量城鎮化的實現。
第二個誤區是以擴大產業規模為目標。
鄉村產業,首先要環保、生態,其次才是要賺錢、能切實給農民增加收入,第三是解決就業,尤其老弱病殘的就業。但目前來看,鄉村就業壓力并不急迫,主要是增收壓力大。片面追求鄉村產業規模,把鄉村看做是城市之外的又一個生產基地,就違背了鄉村與城市的分工體系。鄉村振興,是為了生態(環境生態、社會生態、文化生態),而不是為了生產。振興什么樣的鄉村產業,要達到什么用的目標,要多多想清楚,是解決就業問題,還是解決收入問題,收入方面,是解決農戶個人收入,還是集體收入、政府收入,這直接涉及發展勞動力密集型產業,還是資源密集型、資本密集型或技術密集型產業。不同產業的效果很不一樣,需要的政策扶植也很不一樣。
第三個誤區是所有鄉所有村都要振興。
筆者認為,鄉村振興,是整體上的振興,不意味所有鄉村都一定要保留、都要振興。有條件的、基礎好的特色村,應該支持做大做強和鼓勵周邊鄉村向其靠攏乃至合并?;A條件很差、地處偏遠的村落,要努力動員整村遷居。動員不了,也起碼順其自然,全國已經有數萬個自然村消失。切不可以保住哪個村為軍令狀來考核要求干部。該消失的村莊就要讓其消失。加快脫貧同時,創造條件恢復生態。
第四個誤區是將振興與脫貧相互混淆。
脫貧解決的是絕對貧困,鄉村振興是長期事業,包括一部分絕對貧困的脫貧,但更多解決的是相對貧困。相對貧困是不可能完全消失。只要有人在,就有差別和分化。城鄉之間,非農業與農業,在勞動生產力上的差別,天然具有鴻溝。希望一次分配就抹平差別,不客觀不現實,違反經濟規律。只能通過二次分配來緩解初次分配的差別分化。
第五個誤區是政府要背負所有的責任。
政府對脫貧和保障基本生活水準有責任,對秩序治理和提供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有責任,但對鄉村能否興旺尤其具體某個村某個鄉的產業能否興旺并沒有責任,不能做無限政府。不少大城市很早就禁止街道去招商引資,街道就只能做公共服務,這個思路是對的?;鶎由鐓^可以通過政府公共服務購買引入社會組織社會力量,但并不應該具有“造血”功能,就應該以轉移支付和保障功能為主。村干部乃至鄉干部都不應該承擔經濟發展的職責,客觀上沒有這個能力,不能沒有條件也硬上。招商引資應該縣市一級統籌。村里有能人愿意帶一起發家致富,可以鼓勵,但不要強求,特別不要成為鄉村干部的考核要求。鄉村振興,干部隊伍很關鍵,但基層干部抓基層設施和搞公共服務,已經很累,不宜再加壓,要適當減壓?;鶎痈刹抗芙洕?,自背包袱,越陷越深。市場經濟,風云莫測。要樹立村民自我救助、勤勞致富的意識,不能等靠要。鄉村振興的根本,是農民的振興。鼓勵村民自治,鼓勵社會公益組織和社會力量、行業協會發起介入。各種補助要量力而行,做到可持續發展。財政壓力已經越來越大,不能盲目高標準和高承諾,后面會十分被動和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