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上,北京的寺廟和胡同社區,和平民的生活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它們的面貌、角色、功能以及在社區中發揮的作用和現在大不相同。
北京曾經有多少座寺廟呢?據統計,自1750年至1950年這二百年間,在北京內城——明永樂皇帝遷都后最早修建的城域,即舊城“凸”字形上端部分——不到4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至少曾經存在過1500座寺廟。
這意味著,平均每平方公里大約坐落著40座寺廟。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站在當時北京內城的任意一點上,距離自己差不多150米的地方就會有一座廟。
一條常見的300-500米的胡同里,差不多應該有兩三座廟。這個寺廟密度是非常可觀的,即使是城中祭祀場所很多的羅馬、巴黎、倫敦等,也無法與之相比。那么問題來了,1950年離我們并不遙遠,為什么在那之前需要那么多廟,人們用這些廟來做什么呢?
關于中國城市中寺廟的作用這一問題,最先進行研究的是具有外來視角的美國人。
學者霍姆斯·韋爾奇認為,“(中國)寺廟提供的三種公益功能:公園、旅舍和休養所,在西方是由世俗機構提供的。”另一位美國學者韓書瑞提出,寺廟是城市公共生活的中心,演劇、市場、慈善救濟、士大夫講會、外人投訴、節慶進香、藏書、出版、藝術與休閑等活動都在寺廟中進行,這些公共活動有助于北京構建共享的城市文化,最終有助于形成各個階層、各種身份共同認同的“北京市民”身份。
“我覺得這里是我的家”,這對于一個城市生命力的延續相當重要。怎樣有效化解城市中不同人群的利益和觀念沖突,盡可能讓所有人感到自己是這座城市的一份子,來共同熱愛和建設它,中國古人有他們的解決之道。
具體來說,北京的寺廟曾經承擔起市民公共生活的哪些重要功能呢?首先,說說公園。1914年,時任北洋政府內務總長的朱啟鈐將社稷壇開辟成中央公園(1928年改稱中山公園),被稱為北京城內第一座公共園林。然而在此之前我們一直沒有公園嗎?并非如此。
法源寺的香雪海在每年丁香開放時會吸引多少人去賞花,至于大覺寺的玉蘭、紅螺寺的銀杏樹,一到觀賞時節便引來游人如織,這些不就是公園嗎?
根據時人記述,晚清光緒年間從正月到臘月,北京人出門游玩兒的目的地中很大一部分都與寺廟有關。
在舊時的北京,寺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地方,它把人組織起來,形成了一個命運共同體。
透過寺廟這樣一個公共空間,我們發現老北京城市生活的三個特點:
其一,舊時北京以胡同為基本社區單元,胡同是生活空間、商業空間,也是行政空間,它麻雀雖小,卻五臟俱全。在這里,和職員與家庭主婦不同的商人,特別是中小商人在基層社會中扮演了勾連人際關系的核心角色。
其二,圍繞寺廟所形成的社區共同體具有相當程度的主體性和自治性。不同行業形成的聯盟可以實現良好的自主管理。
最后,胡同是人的空間,一個人往往就在這里出生,在這里生活,在這里愛,在這里死,它為人的政治訴求、經濟訴求和文化教育提供了空間,也構成了一個核心紐帶。
更重要的是,它滿足了人情感、審美和超越的需要。
它和我們的現代化公共機構的根本不同在于,胡同是一個多義性空間,它直接面對活生生的、整體的人,而不是人的某一個方面。
至于寺廟,那是一個有“神”在的地方。這個中國的“神”,是最高道德標準的化身,正因為有了倫理和準則,人才成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