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的中國,“銀發浪潮”撲面而來,老齡化問題日益嚴重。老齡化對人力資源與就業、養老保險改革、老年康養體系建立、消費結構變化等的影響,成為我國面對“銀發浪潮”必須關注的問題。
總的來看,中國人口老齡化特點突出,與其他國家相比,具有兩個顯著特點:一是基數大、速度快。據聯合國統計和預測,1950年至2000年期間,世界老年人口增長176%,中國增長217%;2000年至2025年期間,世界增長90%,中國增長111%。據相關機構的統計和預測,65歲以上老年人比重從7%升到14%所經歷的時間,法國115年,瑞典85年,美國66年,英國45年,而中國不到25年。二是底子薄、負擔重。發達國家的人口老齡化是在人均國民收入較高水平情況下出現的,而且建立了相對健全的養老保險體系。
比如,美國1935年頒布《社會保障法》,當時還沒有進入老齡化社會;日本進入老齡化社會時,有較充裕的財力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中國的老齡化是在人均國民收入較低的情況下出現的,我國在經濟還不夠發達的時期就要面對快速老齡化問題。這些因素交織疊加在一起,對中國應對人口老齡化提出了新挑戰,其中有不少問題值得深入思考。
關于“銀發浪潮”中的人力資源與就業問題
從人力資源來看,過去中國是人力資源大國,現在要向人力資源強國轉變。同時,中國正處于快速老齡化階段,在這個階段,提高勞動力素質以及盡可能地擴大勞動力供給非常重要。從提高勞動力的素質來說,我們還有很大的潛力。相關數據顯示,日本高級技術人員占比為40%,德國為50%,中國只有5%,中國高級技工缺口達上千萬。中國退休年齡男性60歲、女性55歲,而中國人的平均壽命比上世紀50年代制定退休年齡時提高了20歲至30歲。如何使已經退休的人發揮潛力,這方面可挖掘的余地還很大。
從勞動就業來說,結構調整的壓力比較大。數據顯示,2011年以來,中國15歲至59歲勞動人口數量就在持續減少,至2018年的短短7年間減少了近4000萬勞動力。隨著經濟結構的調整,包括產業結構、技術結構的調整,都對勞動力結構調整提出了新要求。所以,在老齡化的背景之下,就業總量的壓力影響不大,但是結構調整的壓力較大。因此,“穩就業”仍然是當前中國經濟發展需要關注的重要問題。
關于“銀發浪潮”中的養老保險問題
在進入老齡化社會的背景下,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一方面,要盡快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了“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目標。國務院發布《關于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指出,加快統一養老保險政策、明確各級政府責任、理順基金管理體制、健全激勵約束機制,不斷加大調劑力度,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抓緊制定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時間表、路線圖。這對于全國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為不同地區企業提供公平、平等的競爭環境都具有重大意義。另一方面,要構筑多層次職工養老保險體系。要構建包括職業年金、企業年金,以及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更好完善養老保險制度。
關于“銀發浪潮”中的老年康養體系建設問題
養老保險問題肯定涉及康養體系建設問題。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提出了到2020年“多支柱、全覆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健全”“政府運營的養老床位數占當地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0%,護理型床位占當地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70%”的目標。
在這一過程中,我們既要夯實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基礎,推動養老機構提質增效,還要加強農村養老服務,全面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同時,發展“互聯網+養老”,不斷創新老年康養新模式,也是重點之一。此外,還可鼓勵政府將現有公辦養老機構交由社會資本方運營管理。可考慮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將所屬的度假村、培訓中心、招待所、療養院等,通過PPP模式轉型為養老機構,吸引社會資本運營管理;可考慮鼓勵商業地產庫存高、出租難的地方,通過PPP模式將閑置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改造成養老機構。
關于“銀發浪潮”中的消費結構問題
“銀發浪潮”中居民消費結構也發生了變化,老年人消費占比大幅度提升。“旅游老人”“候鳥老人”“學習老人”等帶來大規模的新消費機遇。比如,在醫療消費方面,有研究報告提出,即便是按1998年的醫療實際費用支出計算,人口老齡化帶來的醫療需求量負擔到2025年將增加47%左右,如果考慮到各年齡組的醫療費用按GDP年增長率同比增長,我國醫療需求量費用到2025年將達到6萬億元以上。
此外,中國越來越多的家庭呈現“421”結構,這對房地產的發展前景也會帶來一定的影響。這些都是需要我們重點考慮的問題,我們要做好相應準備,以更好應對“銀發浪潮”帶來的各種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