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落是“鄉村文化的活化石”。徽州古村落因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被譽為“最美鄉村”,是徽州獨具特色地域文化的“標本”。徽州現存的古村落群遍及各個角落,如何守望這片“鄉愁”,處理好傳承與發展、修復與創新、保護與利用的關系,做到可持續發展,值得我們關注。
徽州古村落演化過程中經歷“移民性”到“本土化”的轉化。中原世家大族三次南遷時“擇地而居”,村落選址三面環山、一面臨水,集合了風水因素、安全功能、生活需要等多方面元素。
族群聚居與族群管理是徽州古村落社會的主要特點,水口、街巷、祠堂、天井等圍合空間序列呈現“內向性”;馬頭墻的出現,矯正了徽派建筑森嚴、凝重的建筑形制,高低錯落有致的群體組合增加古村落韻律與靈動;路、橋、井、臺、閣、塔等公共設施的建設與補充,完善了村落園林化的景觀群組。
徽州古村落文化豐富多彩。徽州古村落祠堂、書院、水口、園林的營建處處別具匠心,氤氳著濃郁的生活文化氣息;建筑物的門、窗、柱等不同部位構件的雕刻裝飾蘊含有豐富的文化藝術內涵,徽派建筑“三絕”、“三雕”是徽州“鄉愁”中抹不去的記憶。
徽州古村落、古建筑分散各處,保護利用程度不均衡,分散在各村鎮、偏遠地區的古民居、古建筑破敗嚴重,關注度不高甚至無人問津,自然破壞、人為破壞、建設性破壞等情況時有發生,呈現綜合破壞現象,部分傳統村落逐漸消亡。古建筑構件流失嚴重,徽州古村落保護利用任務艱巨。
徽州古村落經過數千年的演變、積淀與優化,聚落規劃、建筑營建、景觀塑造、裝飾運用處處展現獨特的魅力。因此,對古村落、古建筑等實物遺存及其蘊含的文化內涵進行全方位保護、深層次研究與合理化利用,需要政府主導、民眾參與、多部門聯動。
1、保持古村落生態環境整體性。徽州古村落以“天人合一”的優良人居環境而廣受稱道。在現存的徽州古村落中,除了被打造成旅游景區之外,大部分處在或面臨無章可循的改造建設,新建、擴建建筑求新、求異,缺乏文化內涵與本土特色,與傳統古建筑融合性差,破壞古村落整體風貌。因此,古村落保護需要遵循整體性與功能性的原則,傳承傳統的村落規劃、景觀規劃理念,合理開展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控制性規劃,在不改變村落原有格局的基礎上,按現代化生活的要求完善基礎設施等,改善民生需求。
2、推動古村落建筑風格創新。粉墻、黛瓦、天井、馬頭墻等徽派建筑特征,是在特定條件下人、建筑、環境相互作用的綜合結果。在新形勢下,需要探索傳統建筑文化的精髓,將徽派建筑中優質基因經變異、改良后植入現代建筑中,賦予古村落與村落建筑新生命。
3、保持古村落文化多樣性。徽州古村落文化涵蓋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集多維文化于一體。傳承徽州文脈,一方面需要激活“徽州三雕”等有形載體,探索新型材料,改良技術流程,使傳統工藝與現代技術接軌,以現代的語言與表現方式傳遞文化信息,突破特色城鎮化發展瓶頸制約;另一方面需要復活無形資源,把文會、賽會等當地民俗歷史文化與文明和諧鄉風建設融合起來,寬視野、多角度挖掘靜態資源的價值內核,將現代理念注入傳統文化之中。
4、規范古村落保護利用。徽州古村落是皖南國際文化旅游示范區和國家級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的主要載體,自然生態與人文生態相得益彰。古村落污水處理與改善水質不僅需要先進科研成果與理論支撐,還需要規范法令法規,截留污染源。徽州古村落作為一張名片,應該全面、正確、規范闡述蘊含其中的徽文化內涵,推動傳統旅游產業升級。
5、注重古建筑可持續保護利用。徽州古村落是有機整體的“軀干”,各類建筑遺存是構成“軀干”的“筋、骨、肉”,記錄徽州建筑文化傳承、發展與創新。古建筑單體承載大量的歷史文化信息,其可持續保護利用路徑可依據建設年代與技術傳承的差異,合理分類。一類是文物型(被動型)保護利用,對重要的或發生重大歷史事件的傳統建筑、歷史久遠的古建筑、難以修復的既有建筑(群),將實體按“修舊如舊”的原則進行維護或修復,建筑的原功能喪失或衰敗,僅供觀賞和研究。一類是開發型(主動型)保護,對一般性的或沒有特殊價值與意義的古建筑(群),保留古建筑的空間結構和實體,按現代功能與要求,從社會、環境與經濟效益的總體考慮,進行綜合開發利用。
目前,保護利用的古村落、古建筑(群)多為綜合型保護利用,兼具文物型保護與開放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