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在歷朝歷代,尤其是興盛時期都大力興修寺廟和道觀。為什么?寺廟和道觀對當時的社會究竟起到什么作用呢?讓我們來仔細分析一下。
第一,統治者為了統治需要。寺廟和道觀都是對民心有所教化的。佛教、道教都崇尚“無為、不爭”的思想,這樣有利于封建統治者的統治。
第二,為了地方文化、風俗服務。寺廟、道觀都會集中當地的民風民俗。大家會集中在寺廟和道觀周圍用自己當地文化方式慶祝自己的節日。這樣有利于民俗的傳承。還有道觀和寺廟經常會向民眾講授經卷,也向當地民眾普及了文化。
第三,為了解惑答疑,適應民眾心里需求。民眾普遍有趨吉避兇的心理。一旦遇上為難的事,通常都會去道觀卜卦。道士會按卦象給大家答疑解惑,做一些心理疏導。
第四,慈善的領頭。過去地方上遇到修橋鋪路、或者遇有瘟疫。寺廟和道觀都會主動借助民眾的信仰募集資金、賑濟災民。
第五,當地方遇到天災人禍時,寺廟和道觀就是避難所。每當大難來臨,地方上多數人無家可歸時,寺廟和道觀都會打開山門盡可能的收留人們。作為臨時住所。
所以古代我國不論政府還是民間都會興修寺廟,就是這幾個原因。不是宗教對社會沒有積極作用,而是宗教就是社會文化的產物。是一個民族精神的原始根源。
它既承擔著大家對信仰的渴望,也在積極服務于社會發展。因此宗教即使在科學發達的當今也不可能完全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