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將野牛馴為家養,已有四千多年歷史,《路史·后記》載:“伏羲豢養犧牲,伏牛乘馬?!币馑颊f伏羲能把野牛野馬馴服,當成坐騎。古代,牛是重要農耕、運輸工具,擁有牛的數量是國力之象征,東漢《風俗通義·佚文》記述:“牛乃耕農之本,百姓所仰,為用最大,國家之為強弱也?!?/span>
中國歷史上,各朝代幾乎都設規立矩,頒布“牛法”,對牛嚴加保護?!肚芈墒朔N·廄苑律》曰:“將牧公馬牛,馬牛死者,亟謁死所縣,縣亟診而入之,其入之其弗亟而令敗者,令以其未敗直賞之……吏主者、徒食牛者及令、丞皆有罪?!币馑际欠拍凉偌遗qR,有死亡要立即向所在縣呈報,官府檢驗后上繳。如呈報不及時導致腐爛或私自分尸吃肉,要按活牛馬價格賠償,分管的吏、飼牛的徒,主管的令、丞都要治罪。
秦代已頒布了保護牛馬的法規和懲違細則,漢代《禮記·王制》中說:“諸侯無故不殺牛”,同時還記載:“倪侯,未徒炙羸牛,懲二百銖。”當時,宰殺老弱病牛,須經過職務叫“徒”的官員察實方可動刀,而一個叫“倪”的王侯,沒請“徒”就私自將病弱的牛宰殺烤肉,結果被罰金二百。
唐代的《唐律》規定故意殺死或傷害耕牛致死者,罰刑一年半?!短坡墒枳h》記載:“馬牛軍國所用,故與余畜不同,若有盜殺牛者,徒兩年半。”當時還規定:耕牛死亡,牛皮、牛筋須上交官府,用于制作戰靴、鎧甲、韁繩、弓弦等,若藏匿被發現,輕者杖刑,重者坐牢、苦役。
五代時期的“牛法”更為嚴苛,王欽若編修的《冊府元龜·帝王部》記載:“后唐莊宗同光二年(924年)大赦天下,但屠牛、鑄錢、殺人、造毒與十惡五逆等重罪不在此限?!睂⑺阶栽着Ec殺人、投毒、制販假幣等罪行列為等同,可見當時依法護牛的力度。
咸平六年(1003年)宋真宗諭旨嚴禁屠殺耕牛和食用牛肉,杜絕飲食奢侈之風。皇帝下令,皇宮從此不敢動用牛肉,《東京夢華錄》記述“神宗時,開封御膳房每年消耗羊肉四十三萬四千四百六十三斤,常支羊羔兒一十九口,豬肉四千一百三十一斤?!蔽í殯]有一斤牛肉。
《大明令·刑令》的“牛法”條款也十分嚴厲:“凡牛馬老病不堪為用,告給判狀,方許宰殺,筋角納官。不告官者,同私宰論。病死者,申官開剝,違者,治罪?!?/span>
到了清代,不論順治年間頒發的《大清律集解附例》,還是乾隆時期公布的《大清律例》,不僅承襲《大明律》“牛法”的條款,還細化了許多條律和懲處法規,如《大清律輯注》將“宰殺牛馬”罪分為八種,從自己私屠、幫人宰殺到牛馬毀物捕殺、因傷人斗殺等都作有詳細規定。
隨著“牛法”的持續實施和充實完善,古代社會逐漸形成了戒食牛肉的風氣,稱為“牛戒”。魏晉時代,就出現因違犯“牛戒”遭病疫、受惡報的記述,王琰撰寫的《冥祥記》講了段鬼故事:有一個叫宗協的人,他表兄弟庾紹之亡故數月。一天,庾紹之竟“兩腳著械”(拄著雙拐)來訪,宗協驚問:怎么弄的?庾紹之答道:“勿宰牛,食肉之時,勿啖物心,必受因果?!币馑颊f自己在人世不但殺牛吃肉,還吃牛心,到陰間遭報應,被打斷了雙腿。
唐代段成式的《酉陽雜俎》、南宋郭彖的《睽車志》、金代元好問的《續夷堅志》、清代和邦額的《夜譚隨錄》等文集都收錄了多篇吃牛肉因果報應的故事,在民間廣泛流傳,潛移默化地推進了“牛戒”的普及。
宋代陳元靚著《歲時廣記》記載:“每歲五月五日,瘟神巡行世間。宜以朱砂大書云‘本家不食牛肉,天行已過,使者須知’十四字,貼于門上,辟瘟疫。”可見當時“牛戒”已形成一種俗風民意,用以祈禱健康平安。
古典名著《水滸傳》中的豪杰好漢,動輒“店家,切五斤牛肉來!”,這其實是作者為烘托人物性格的杜撰,當時《宋刑統》有嚴格規定“諸故殺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殺牛馬啖者徒一年”,酒肆飯莊是絕不敢公開售賣牛肉的。
明代,盛行把“牛戒”寫成鄉規民約,如萬歷年間的《誓禁屠牛鄉約》《申禁屠牛小帖》等,都明細了違犯“牛戒”的懲治條款,且對擅自屠牛吃肉者毒咒惡詛:“天神誅殛,使身生惡瘡,家遭兇疫,滅姓墜氏,以償此牛之命。”地方官府與民間聯動,推行、恪守“牛戒”,保證了農業生產對耕牛的需求。
歷史上的“牛法”“牛戒”雖不能完全杜絕私自屠牛、吃牛的行為,但通過律例刑罰實施,鄉規民約束縛,讓愛牛護牛的意識深入人心,促進了畜牧、農耕經濟的發展,形成了鮮明的飲食文化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