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把握和處理工農關系、城鄉關系,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發展短板,推進城鄉同步、協調、和諧、融合、平等發展。《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的印發,更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提出了要求。今年是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第四年,在“二十字”要求的指導下,全國各地都開始了鄉村振興實踐。但伴隨著實踐的不斷探索,項目推進的建設資金需求和資金供給之間矛盾凸顯。
財政支持有缺口
鄉村振興建設資金需求量極大。雖然國家每年給予農業農村的巨大資金支持,但基礎設施建設對資金的需求往往較大,會逐漸稀釋對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投入。所以,雖然對“三農”領域投入不斷增加,但財政支持缺口較大的情況依然存在。
財政投入并不是“賦予”和福利分配,而是為村莊發展提供基礎條件。
在鄉村建設中,大到道路、公共廁所、雨污分流項目,小到垃圾桶、路燈等村容環境改造工程,村莊的基礎設施建設都需要依賴財政資金的投入。而鄉村振興不僅僅是實現基礎設施的改善和人居環境的提升,為實現產業振興、有效治理等領域的進一步發展,資金需求會越來越大,伴隨部分地方財政困難,就會出現財政資金支持不足而無法開展工作的情況。
社會資本需有序引導
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需要依賴豐富的社會資本,社會資本可以通過信任、規范和網絡機制等途徑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的五大目標的實現。
早在2019年《國務院關于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中就專門提出要“有序引導工商資本下鄉”,而目前社會資本仍存在不愿意投入農村的情況。
一方面,政府支持力度不夠,無法打消社會資本顧慮。社會資本發展產業需要土地支持,產業用地指標是否有余、土地規劃是否更新、土地性質是否明確等與產業發展初期息息相關的問題,鄉鎮或村級層面并不清楚;同時,實踐中存在政策頒布和具體落地的時間差,還存在國家政策與當地發展規劃不一致的情況。眾多要素不清晰的情況下,社會資本不會主動進入農業領域。今年5月《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1年)》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十三個重點領域,但相對于社會資本投入工業領域的稅收、補貼等優惠待遇,農業領域的支持政策并不明晰。
另一方面,社會資本自身屬性決定,農業領域并不是首要選擇。如今農村一二三產業的發展呈現很高的同質化特征,農業投資回報周期較長,風險較高;而農業發展又與保障糧食安全、維護生態環境等重大戰略緊密聯系,易受政策導向的影響,從資本逐利性和風險規避的角度來看,農業農村領域并不是社會資本的首要選擇。
金融資本要為農戶鋪設好“最后一公里”
2019年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對標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三個階段性目標,明確了相應階段內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目標。而目前金融資本在鄉村振興實施過程中主要面臨“輸出難”和“申請難”兩個問題。
一方面,農村金融產品供給不足,輸出難。農村金融服務市場涵蓋了信貸、保險、期貨期權等多個領域。目前由于農村金融市場低收益高風險的特征,很多金融機構并不會主動向農村地區投放大規模的信貸資源,從源頭減少了金融資本進入農村金融市場的途徑。在鄉村振興階段,村莊對金融服務有著迫切的需求,但許多村集體經濟比較薄弱的村莊,卻難以獲得大量的資金支持,這成為村莊發展的主要瓶頸。
另一方面,農村金融產品條件限制,申請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金融需求迫切,卻常常由于申請條件限制而無法獲得資金支持;一些村莊已經實現了整村授信,卻因為某些原因導致村民貸不了款。
在未來,農村金融產品需要針對農業經營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申請條件,不能生搬硬套城市金融產品的申請模式,也需要針對農戶的金融知識水平合理設置產品申請門檻,不能讓農戶在“最后一公里”放棄尋求金融資本的支持。
農民群體不敢投
農民作為鄉村振興的重要參與者,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除了財政、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外,伴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經濟收入提高,農民群體也可以將自身擁有的資金資源投入進來,助力村莊發展。而“沒有錢,沒能力,沒動力”成為阻礙農民群體投身鄉村振興實踐的主要因素。
“沒有錢”,即部分農民群體沒有資本積累,缺少投入的前提條件,受客觀條件約束無法實現資本投入。
“沒能力”,即部分農民群體雖有資本積累,但受到教育水平、信息交流等因素的制約,部分農民群體對投資行業并不關注,也不具備投資能力和技術,處于觀望狀態,不敢將自己的資金資源投入鄉村建設中。
“沒動力”,則是由于務工等多種就業形式的出現,極大地提升了農民群體的收入,相較于過去的生活,現有收入結構和水平已經可以滿足生活需求。農戶以穩定和滿足現有生活為目標,將生活狀態停留在自給自足的層面,認為沒有必要參與投資等事情上。
在鄉村振興背景下,村莊發展僅靠財政投資于基礎設施建設是遠遠不夠的。面對鄉村多層次、多領域的資金需求,需要進一步建設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格局。通過財政資金撬動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打造合作平臺,出臺更具體的支持措施,讓社會資本在農村“大顯身手”,讓金融資本“下得去”村莊、普惠到農戶,進而讓農戶愿意將自己的資金投入到鄉村振興建設中來,調動各方力量,破解鄉村資金不足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