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香拜佛、祈求好運,是中國人保持了千百年的風俗傳統。隨著現代寺院的經濟價值便被不斷開發利用,眾多寺院的香火錢甚至堆積如山。然而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寺院可不止香火錢,其擁有的財富更是超乎人們的想象。
佛教于東漢初年傳入中國,在魏晉時期開始進入快速發展階段。在西晉時的長安,曾有位叫竺法護的僧人,不僅道法遠播,“且資財殷富”。長安城中有世家大族想皈依他,想先試探他的德行,便假意借錢二十萬急用。竺法護聽后默然不語,身邊的弟子很快領會到了師父意思,說:“和上(意和尚)意已相許焉”。一次能出借錢二十萬,竺法護的財富之巨可見一斑。
到南北朝時期,當時的統治者大多推崇佛法,廣修寺院,不斷促進寺院經濟的繁榮發展。《廣弘明集》中曾經記載:梁武帝曾三次舍身同泰寺,其中一次“遍施錢絹銀錫杖等物二百一種,值一千九十六萬。皇太子施贈錢絹三百四十萬,六宮所舍二百七十萬,……朝臣至于民庶并各隨喜,又一千一百一十四萬”。統治階級的大力資助和給予的各種特權,加之世俗地主的豐厚布施,令寺院有了“墾殖土地,兼射商利”的資本。許多寺院財產管理機構——“寺庫”,甚至開創了典當、儲蓄、匯兌、拍賣等經濟模式的先河。
隋唐是中國佛教發展的鼎盛之時。唐代朝廷敕建國家大寺,不僅國家供養,更多有敕賜田莊。其中西明寺,僅唐高宗賜給的田園就有百頃,并配凈人百房,車50輛。開元年間,金城公主奏請,將范陽某“麥田莊并果園一所及環山林麓”,“永充云居寺山門所用”。在政治庇護下的寺院,甚至越州跨縣,兼并土地,買賣莊園。洛陽昭成寺在40余年之間,買賣兼并土地1.791.5畝;浙江天童寺有田13000千畝,跨三都五縣,有莊園36所;山東長白山醴泉寺有莊園15所。甚至出現“京畿之豐田美利,多歸于寺觀,吏不能制”的局面。
入宋以后,隨著城市的繁榮、城鄉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禪宗寺院的經濟生活也進一步世俗化。北宋皇家寺院相國寺,在寸土寸金的開封城占地540多畝,中間有萬人廣場,每月開5次“萬姓交易大會”,進行商品展銷。其中生活用品、手工制品、珍禽異獸等應有盡有。除此之外,許多寺院還以碾房、店鋪、倉庫等服務性商業項目擴大贏利,甚至以當鋪、高利貸等項目經營盈利。
然而寺院占據社會生產資源日益龐大,卻又因各種特權不能為朝廷所用,甚至有寺院曾聯合武裝勢力進行反叛。這時候古代統治者便不得不采取強力措施打擊寺院經濟,如此便有了中國歷史上著名的“三武一宗”四次大規模滅佛運動。其中北周武帝滅佛后,“民役稍息,租調年增,兵師日盛”,確實取得相當的成效,然而佛教作為一種中國化的意識形態,卻也從未因物質毀滅而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