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養老”已經成為一種新型養老方式,不僅為老年人提供了一種高品質的休閑養老方式,也為經濟發展創造了新的需求。“旅游+養老”將推動優勢旅游企業和養老機構實施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打造旅游業和養老業跨界融合的產業優勢,產生“1+1>2”的效果,帶來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市場創新、管理創新等,并形成對其他企業或價值鏈環節的示范效應與“擠出效應”“乘數效應”。為此,促進旅游養老服務業發展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推進旅游養老服務制度改革
1.建立醫保異地結算制度。長期以來,我國醫療資源配置非市場化,不同制度下醫療制度差異化以及養老保險的二元結構,使得異地醫保結算機制尚未形成。無法實現醫保異地結算是阻礙旅游養老發展的重大制度障礙,因此,深化醫保聯動體制改革,建立異地就醫結算機制,制定基本的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解決由于旅游養老在異地就醫時形成的醫療費用跨地區轉移接續問題成為當務之急。
2.形成專項土地保障機制。旅游養老既具有公益性質又具有非公益性質,在旅游養老發展過程中,仍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2014年4月23日,國土資源部發布了《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指導意見》,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應當以租賃、出讓等有償方式供應,原則上以租賃方式為主。意味著建設性養老用地有了國家規范,也標志著養老地產享受國家優惠政策,但專門針對養老地產的稅費、津貼補貼等政策尚未出臺。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出臺專門用于旅游養老發展的國有土地劃撥、出讓及其配套政策,保障旅游養老發展的集體土地征收或專項使用政策,旅游養老發展土地規劃或指標安排政策以及土地出讓金減免或分期支付政策等。
3.創新資金發展保障機制。創新旅游養老產業的融資方式,既要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也要加大社會資本的引入力度,才能激活旅游養老市場。一是全面實施公辦民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養老服務改革;二是設立旅游養老產業投資基金,對養老服務機構、設施和服務網絡以及養生養老健康產業鏈等重點項目提供支持;三是采取股權投資基金、上市融資、公益創投、PPP等模式,帶動社會資本加大投入,興建養老設施和提供養老服務。要吸引社會資源和調動民間資本投入養老旅游業,給予開發商工商、稅收扶持及優惠。按照“民辦公助”“公辦民營”的形式開展經營活動,使社會福利民營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并加強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以及一些企業與個人參與旅游養老開發的力度。

注重老年休養需求與旅游服務的融合
一是傳統老年觀光、休閑產品與高端老年養生健康度假產品的結合,如開發溫泉療養型養老旅游產品、農家樂休閑體驗養老產品、休閑農莊、園藝療養與養老養生產品、醫療保健旅游產品、親情化的居家/旅游養老產品等;二是老年服務產品的規范化,如結合老年需求制定老年旅行服務規范標準,酒店要制定實施老年客房服務和餐飲服務管理標準,景區要完善老年服務設施規范等;三是老年養生度假產品的分時化,借鑒引入酒店分時度假體系,可以開發老年分時度假產品,滿足“候鳥式”“旅居式”養老需求,逐步建立和完善服務于老年人的分時多點度假網絡。
提升旅游養老產業生產率
1.提升旅游養老產業發展效率。2015年我國提出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從提高供給質量出發,不斷推進結構調整,合理配置生產要素,擴大有效供給,提高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需要。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內涵之一是注重發展效率,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我國經濟發展將會“堅持以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旅游養老產業也應在這一方針指引下,大力提升人力、物力、財力的開發利用效率。
2.加深旅游養老專業化分工協作。根據亞當·斯密的分工協作理論,分工協作的加深可以極大地提高經濟效率。目前,我國旅游養老產業更多是以產業綜合體項目的形式出現,基本囊括了旅游養老的大部分產業活動,這主要是由于我國旅游養老產業鏈發育不完全造成的。以后一段時間內,應進一步完善上下游產業鏈,引導其中各個產業向精細化、專業化、品牌化方向發展。
營造良好的旅游養老發展環境
1.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旅游養老服務標準。2016年國家旅游局公布了《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務規范》(LB/T052-2016)行業標準,大大提升了旅游養老服務行業規范。未來,應進一步出臺相關法律,明確旅游養老發展的基本規范,制定促進旅游養老發展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以及對旅游養老進行具體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和行業標準等,構建起全面的旅游養老法律保障體系。
2.加強旅游養老的公共設施建設。重點加快環境生態保護、醫療衛生、文化體育、交通等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完善旅游養老配套設施。促進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產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務、老年體育健身、老年文化娛樂、老年金融服務、老年旅游等為主的旅游養老服務業全面發展。
旅游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健全。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等養老服務覆蓋所有居家和旅游的老年人。符合標準的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服務設施覆蓋所有城市社區,9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立包括養老服務在內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
3.建立良好的旅游養老市場誠信環境。大力加強旅游養老機構誠信體系建設,研究制定旅游養老機構星級評定標準,開展旅游養老服務機構星級評定,逐步建立公開、平等、規范的準入和退出制度,進一步提升旅游養老服務工作專業化、標準化水平。通過星級評定和政策調整,進一步激發社會力量參與的積極性,逐漸形成良性競爭機制,優勝劣汰。探索建立老年人能力等級評估機制、旅游養老機構等級評定機制,將旅游養老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信譽狀況等情況納入信用體系建設,全面塑造“尊老、敬老、樂老”的社會環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