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省民宿產業因應市場的個性化需求,在生活服務業改革、綠色消費、新型城鎮化、現代農業改革、美麗鄉村建設、旅游產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全域旅游發展等政策紅利的合力驅動下,作為一種滿足消費者個性化消費需求的生活服務業態,得到迅速發展。中國飯店協會發布的《2016—2017中國客棧民宿行業發展研究報告》指出,福建民宿以4000至5000家的數量居全國前列。
民宿不只是簡單地提供食宿的經營場所,通過產業發展實現“民宿富民”,更重要的是它可以起到活化鄉村或社區的人文作用,創造所在地就業機會,吸引原住民回鄉創業,帶動地方產業發展,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保存聚落文化風貌,推動所在地生態旅游,促進城鄉生活交流,協助社區營造發展,參與地方改革等,產生輻射帶動多元目的的綜合效益。

作為新生事物,我省民宿業經過短短幾年時間的發展,取得了不小成就,具體表現在:一是規模龐大,發展迅速。2015年,我省民宿數量有2576家,居全國第六位,截至2016年底,就突破了4000家。個體數量及其在全國的排名,是我省民宿業最直觀、顯在的成就。二是產業集聚,特色鮮明。我省民宿業分布呈現集聚化發展態勢,廈門鼓浪嶼、平潭綜合實驗區、漳州東山、南平武夷山、泉州德化、漳州南靖等地均為民宿集聚區,集聚廈門的民宿已達到2300余家。集聚的民宿充分利用當地的生態、民俗等個殊性資源,推出特色鮮明的在地服務體驗。
“一聚落一品牌”“一民宿一絕活”的產業特色已初步呈現。三是制度創新,規范引領。我省各地注重制度建設,以規范引領民宿業發展。去年省旅游局對全省各地的民宿資源進行摸底調研,對市場條件好、有開發價值的300多棟民宿資源進行整合,編制“鄉約福建”民宿招商手冊,并引進國內著名企業成立全國首家鄉村旅游投融資基金。6月上旬,備受期待的福建省《民宿管理辦法》開始征求意見。這些嘗試性做法及制度建設無疑對民宿業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但是,我省民宿產業在順勢發展的同時,一些需要從制度層面予以解決的問題也呈顯出來,主要表現在:
一是業態定位不準,“怎么管”的方向不明。經營者、管理者對于民宿的認知普遍模糊,基本上還停留在利用自有住宅或租賃他人住宅,為旅游者提供以住宿、餐飲為主的服務上,這就直接導致民宿在經營、管理、服務上與旅館行業無異。民宿的生活性服務業的定位未得到充分明確,民宿的經營與管理方向出現明顯偏差。
二是行業管理的規范供給不足,“靠什么管”的依據權威不夠。快速成長于市場需求下的民宿行業發展,倒逼地方政府加快民宿管理的規范與引導,作為權宜之計的政策成了行業管理的主要規范依據。在我省民宿較為發達的區域,如廈門和福州等地,業已制定或頒布地方民宿管理辦法,嘗試著規范并鼓勵區域內民宿產業發展。但礙于民宿管理的多元矛盾,民宿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建設任重道遠,如行政審批存在矛盾現象、公共服務供給不足、行業自律不強等問題較為突出,這些都需要在省級立法層面予以明確。
三是單一市場機制的缺憾顯現,“向何處發展”的方向出現偏差。得益于國家政策紅利和市場的有效需求,本省民宿行業發展在尚未充分展開即出現盲目投資與擴張態勢。首先,投資方式偏重于重資產投入,變相加大了民宿經營負擔。其次,民宿投資方向集中于民宿單體建設,民宿賴以生存發展的基礎性投資明顯不足。各自為點的零散布局,也影響了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對民宿進行有效的行業管理。

在省級立法層面上,可以考慮以地方性法規或地方性規章來為民宿建章立制,對其概念內涵、開辦條件、經營要求、管理機制、審批程序、監督保障、法律責任和政策扶持等方面進行明確規定,從制度上奠定民宿產業規范發展的基礎,著力解決下列問題。
首先,科學統籌,簡化審批,解決機制問題。當前,民宿業沿用旅館行業“特種行業經營許可”審批制度,需要建設用地的規劃審批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消防安全審批等前置性條件。然而民宿單體規模小,房屋建筑多是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長期租賃他人住宅改建而來,相關建設用地的規劃鮮有涉及,旅館業的民宿消防安全的審批標準無法適用,且多數民居房屋的建筑結構、耐火等級、疏散口和防火間距等難以達到旅館業標準,這直接導致多數民宿只能置身于“灰色空間”經營生存,不利于民宿行業的健康發展。
針對民宿業的現實情況,本著安全、健康、合理、合法的管理原則,民宿立法應當在集聚式發展民宿聚落的前提下,以縣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為依托,建立聯合審批工作機制,在民宿申辦人提供村委會(居委會)同意開辦民宿的書面意見、申辦人主體資格信息、辦理治安(消防)和衛生許可等申請材料之后,由縣級政府統籌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對其申請材料進行聯合審批,簡化審批機制,倡導服務為民理念,解決“民宿怎么管”的機制性問題,支持民宿業者的創業熱情,促進民宿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其次,突出特色,塑造品牌,解決方向問題。民宿行業管理應該明確民宿經營內容,以科學指導民宿業者提高民宿經營的品質,塑造民宿發展品牌。民宿的個性化經營主要體現在民宿主客互動與民宿在地綜合體驗兩大方面。極具風格及親和力的民宿主人已成為民宿經營成功的一大要素。民宿主人通過高附加值的服務,為消費者提供一份獨特的在地文化體驗和生活方式分享。同時,倡導鄉村或社區的在地體驗,是打造特色民宿品牌的關鍵。民宿是鄉村文化復興、傳承、創新的重要路徑,是展示在地文化的窗口,鄉村或社區再造與文化復興,是民宿產業發展的源動力。
我省民宿產業發展要充分認識到“在地生活分享和在地文化體驗”雙特性的新型業態、旅游產品和旅游目的地的獨特內涵,并由旅游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專家、學者,依托專業機構成立專業的民宿行業學會,提供各種培訓與精準協助等多種形式,幫助民宿經營者挖掘文化內涵,根據市場需求,倡導“一聚落一品牌”和“一民宿一絕活”,并結合當代文化創意產業開發,將優勢資源轉化為優勢產品,塑造民宿核心產品和品牌形象,倡導內涵式和創意性的民宿產業發展。
第三,多維推進,輻射帶動,解決目標問題。加強鄉村或社區外部環境、基礎設施和文化環境建設,力推民宿所在地的鄉村建設或社區營造。各級地方政府在進行民宿規劃時,要結合生態文明建設、新農村建設、中心村鎮建設,提升民宿經濟的外部環境,包括當地的空氣、水質、植被的持續改善。同時,加大公共財政的投入,并吸引社會資本完善當地的基礎設施配套。對已有的民宿經營村落的基礎設施,要進行擴容和改造。民宿產業的內涵是文化要素,要結合當地的鄉村及社區精神文明建設,加強民宿所在區域的人文環境建設,保護歷史文化和古建筑,挖掘民俗文化,尋找展示風土人情的載體,為當地發展民宿經濟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并提升當地居民的人文素養。

第四,管放結合,自治自律,解決管理問題。民宿管理既需要尊重行業與地域特性,又要寬容對待新生業態,留足政策彈性空間,做到管放結合。需要充分發揮政府統籌管理、行業自律管理和社區監督管理三大職能。行業協會,作為民宿經營者的代言人,是民宿行業與政府職能部門的溝通橋梁。民宿行業協會,一方面可以制定整個行業的服務標準、質量控制、安全保障、行業自律等原則,引導行業規范發展;另一方面,可以通過自己的信息平臺對行業市場宣傳、營銷策略、服務價格、人才培訓等進行指導,提升整個行業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同時,民宿行業協會還可以保護民宿經營者和民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民宿行業自律作用發揮也是民宿行業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
民宿行業自律作用的發揮,需要民宿社區監督管理的共同配合。民宿的發展,離不開鄉村或社區情境的互動。對于民宿管理,不僅是民宿個體的管理,也應該包含民宿所在鄉村或社區環境的綜合管理,而這僅憑單純的行政管理難以實現,必須充分發揮直接相關的社會力量,特別是發揮民宿所在鄉村或社區自治作用,對民宿行業進行有效的日常監督與管理。同時,民宿學會作為民宿管理社會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民宿行業協會、民宿所在地社區自治,共同參與民宿行業的社會化管理。
(作者單位: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