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農村出去的人,
退休了想回到家鄉過田園生活,
老了想落葉歸根,
但因為戶口已遷出,沒法建房;
而一直在城里生活的很多人,
也想到鄉村尋找人生的另一種風景和情懷,
但因為沒法買農民的宅基地,
也沒法建房。
不過,國家的政策正在悄然發生著變化,
也許在不久的將來,
回到農村建一棟漂亮的房子,
過上有宅有院的日子已不是夢。

去年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國新辦還專門舉行新聞發布會,農業部陳曉華副部長就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意見》里關于土地支持政策的內容:
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通過調整存量土地資源,緩解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用地難問題;落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現代農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等用地政策;鼓勵返鄉下鄉人員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賃等形式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發展農業產業,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開展創業創新。

各省(區、市)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制定管理辦法,支持返鄉下鄉人員依托自有和閑置農房院落發展農家樂;在符合農村宅基地管理規定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允許返鄉下鄉人員和當地農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縣級人民政府可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于返鄉下鄉人員建設農業配套輔助設施;鼓勵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和廠礦廢棄地、磚瓦窯廢棄地、道路改線廢棄地、閑置校舍、村莊空閑地等用于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等等。

農業部陳曉華副部長在新聞發布會上的回答:
對農村來說,農村土地政策是很重要的政策,可以說是所有政策的基石。在農村土地改革的大背景下,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涉及到租地、租房等一些農民財產權益的事項,都應該遵從法律和政策的相應規定。
實際上有兩種情況:
1.返鄉人員,本來承包權就是他的,房屋的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就是他的,相對而言,這方面的制約和限制少一些。
2.對于下鄉進行創業的,凡是涉及到這一類的,就要依照規定來辦理。
在新的政策里確實有一些新規定,大體上是有幾類:
1.是集體建設用地。集體建設用地可以依法用于創新創業,包括返鄉下鄉人員也可以。
2.是自住房可以改造成農家樂。
3.是可以和農民合作改建自住房,下鄉人員總得有一個居住場所,甚至有的搞電商網絡,需要一個平臺。

還有一條規定了地方政府在建設用地中劃出一定比例,用于返鄉下鄉人員搞農業設施等基礎建設。當然,有些規定還需要配套,有些規定還需要地方拿出辦法來。總之,我們會開出清單,督促各個部門、各個地方把這些政策落實到位。
這些政策,跟原來的政策相比,有很大的突破。尤其是關于農房利用方面,都是首次提出的新說法、新規定,給出了政策引導的大方向。
這其中,與農民共建房屋這一條政策未來的想象空間非常大。甚至可以說,國家對返鄉下鄉人員在農村建房已經開了口子。
陳部長也非常明確地說:下鄉人員總得有一個居住場所。現在農村里有很多空置的農房或宅基地,如果這條政策能真正落地,返鄉下鄉建房,將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夢。我對各地將拿出的具體實施細則都有點迫不及待了,希望不是空歡喜一場。

到鄉下建一棟小房子
[暢想圖]












我可以蓋一棟現代感很強的房子,
房前是開敞的草坪,
屋后是茂密的森林,
這里有新鮮的空氣和充足的陽光,
周末約上幾個的“狐朋狗友”
到家里來轟趴,
豈不樂哉。






亦或,
造一棟木頭、石頭的自然小屋,
素雅樸實,不爭不搶,
沒有城市的喧囂,
沒有工作上的人情世故,
靜靜的做一個鄉野村夫。
(文/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