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廣東省旅游條例》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對人們普遍關注的民宿、網絡旅游業務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最大的亮點是明確提出對民宿業的政策支持,“居民可以利用自己擁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住宅或者其他條件開辦民宿旅游經營”。
由于經營的具體管理辦法還沒有出臺,經營民宿依然存在許多變數。有報告顯示,缺乏信譽度、服務參差不齊、行業合規性未確定等是在線短租行業存在的痛點。如果民宿經營者因為擔心政策風險,只敢短期投入,追求短期效應,一旦遇到經濟低谷,企業撤資,更可能帶來區域民宿業的大滑坡。所以不少廣州民宿業者都在期待經營具體細則的出臺,能穩定人心,利于長遠布局。

當前對于民宿業來說,做得稍好的民宿往往風險更大,因為其在用地上是往往不合規的。由于目前有關旅游用地只有商業用地和旅游設施用地兩類,開展民宿、農家樂要如何通過土地審批,依然存在政策盲點。比如村內建設民宿業配套設施,嚴格來說就需要改變用地性質為建設用地,這個涉及到規劃的修編,流程其實很復雜。因此有專家就建議,諸如民宿、餐廳、旅游廁所,完全可以單就某個建筑改變用地性質,這樣就不會涉及到規劃修編,操作起來也要容易得多。
民宿的發展與互聯網租車、互聯網共享單車有著異曲同工的效應。它們作為新興事物,順應時代要求而生,超出任何人的意料且發展蓬勃。原有的法規和政策對其規定往往是空白的。這個空白期對于經營者來說恰恰是發展的黃金窗口期。民宿業仿照國外經驗,迅速成為許多地區新的旅游名牌。這些民宿雖然只是民間身份,沒有官方的積極扶持,還處于灰色地位,但發展前景是不可限量的。

當前許多地方的傳統旅游都碰到了天花板。有關部門全力打造的形象小鎮,往往未必能獲得民間追隨。以新興階層和年輕一代代表的新型旅游消費群體,往往鐘情于那些既接近民居又保留純天然的風景地帶。這就注定了個性化旅游和民居生活必然會迅速結合起來。這種遠離商業、強化體驗、私人交易的經營方式,刺激了民間的創意、帶動了民居供給,也吸引了企業資本的投入。其高度的靈活性和個性化,已經成為旅游的新動力。
可見,民宿的真正含義是民間性,它對一個區域經濟的帶動是無形卻又無處不在的。同時,由于旅游者興趣偏好的善變性,也使得民宿業要做百年老店實不容易。對民宿的管理,更應該從宏觀上扶持和呵護,著眼長遠培育,切不可管細管死。考慮到這個行業對地方經濟的貢獻,無論是公共配套還是交通治安,地方都有必要參與公共產品的提供。只要不是破壞生態、影響治安、損害消費者利益的,都可以積極放權。(文/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