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在江寧區吉山鐵礦內,突然出現了一片古建筑群。這并非仿古建筑,而是貨真價實的老古董——整片建筑都是從江西拆運而來,在這里異地復建。由于這片古建筑沒有任何規劃審批手續,被城管部門認定為違建,要求限期拆除。
無論現代建筑或古代建筑復建,都需要規劃審批,取得合法手續,否則就是違建,理應叫停拆除。不過,是否取得審批只是程序問題,老宅子“搬家”到底是保護還是災難,才是應該關注的焦點。近年來,學術界和收藏界對此爭論不斷,理想的狀態下原地保護當然是最優選擇,然而現實比想象復雜的多。上海市新聞出版局副局長、收藏學專家祝君波的觀點或許一針見血:古建筑異地重建是“最不壞”的選擇。
古建筑保護與一般的古玩文物保護有明顯區別,首先是其體量龐大,包括屋墻、家具、門窗、牌坊、拴馬樁等等構件,無法像小物件一樣束之高閣,必須整體保護,妥善維護;其次,古建筑承載的歷史文化信息豐富,包括周邊的地理堪輿、氣候生態、人文風貌,如果與原有環境割裂開來,古建筑蘊含的信息就不完整了,價值也會大打折扣。辟如將一座徽派民居搬到北京去,或在上海復建一個北京四合院,都會顯得突兀和不倫不類。因此,保護古建筑并非單純保護老房子,而是保護一個原生態的社會環境。
肯定原地保護,并不意味著否定異地重建。古建筑收藏家趙文龍講過一個故事,他在安徽農村收舊家具時,眼見一棟兩百年歷史的老屋倒塌,所有構件被拆散拍賣,長達12米的銀杏木主梁被農民切割瓜分,一切煙消云散。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在新農村建設和土地流轉中,最先被推倒破壞的就是古建筑,類似上面的情景在大江南北上演著。古建筑收藏家購買、遷移和重建民間老宅,或許動機不一,保護措施未必盡善盡美,可如果沒有他們,大部分老宅早已徹底湮滅。
目前,江西、安徽等地正在開展古建筑登記、編號工作,嚴格控制買賣行為,嚴禁賣出境。然而真正實施起來仍面臨諸多難題,如有的地方古建筑數量眾多,當地無力保護修繕,異地重建保護就成為可以考慮的選擇;又如古建筑過于分散,一一修繕維護并不現實,將它們移建到一起,統一管理并進行文旅、非遺項目的綜合開發,才是更具價值的可行方案。
歸根結底,古建筑保護是國家實力的體現。民間收藏家在客觀上做出了貢獻,并倒逼地方政府加快對老宅的調查保護,提升了社會對文保工作的重視程度。異地復建雖然不是保護古建筑的上策,卻是現實條件下的次優選擇,為了歷史和文化的延續,社會各界應該擱置爭議,達成共識,盡力為這些老宅爭取每一次生存和復活的機會。(文/南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