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7年首次申遺成功,經過幾代人的共同努力,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正從最初的搶救性保護逐漸向預防性保護過渡。”故宮博物院院長王旭東說,敦煌莫高窟和明清故宮均為中國首批“世界文化遺產”,盡管文物類型不同,但卻秉承了相同的預防性保護理念;同時,經過不斷探索與實踐,在風險管理理論指導下,兩個遺產地各自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監測預警體系,基本實現了預防性保護。
實踐結果也表明,基于風險管理理論的監測預警體系為實現世界文化遺產地“變化可監控、風險可預知、險情可預報、保護可提前”的預防性保護管理目標提供了有力支撐。這對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地保護具有有效借鑒意義。
截至今年8月,中國世界遺產數量達到了55處;其中,世界文化遺產37處,是擁有世界遺產最多的國家,與意大利并列世界第一。
“風險管理理論起源于20世紀50年代,主要解決管理資源、管理體系、管理體制和組織目標實現的方式問題。”王旭東說,風險管理是在充分考慮不確定性因素的基礎上,通過風險識別、風險分析與風險處理,將“風險源”對遺址可能造成的影響和破壞降低或減緩。而預防性保護是基于對未來的預測判斷,在各種風險因素對文化遺產造成破壞性影響之前或之初,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損失的發生或以更低的成本降低損失。兩者的理念十分相似,因此,風險管理理論可以用來指導文化遺產的預防性保護,為預防性保護提供一個決策框架。
“在預防性保護過程中,監測貫穿始終。”王旭東說,系統、科學、有效地監測數據是實現預防性保護的前提和基礎。
莫高窟如是,故宮如是,文化遺產皆如是。
莫高窟,被譽為“墻壁上的博物館”。如何最大限度地延長其壽命,減緩壁畫彩塑的衰退,使其全部信息和突出價值得到真實、完整的保存和延續,是所有人的夢想。
“實現這一目標的前提和基礎,就是要構建風險監測預警體系。”王旭東說,實踐也表明,在風險理論指導下建立的莫高窟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實現真正的預防性保護——
在風險識別時,根據莫高窟歷史檔案資料、專家經驗和先驗知識,將威脅莫高窟遺產保存的風險因素分為地震、降水(洪水)、風沙等自然因素和基建振動、游客參觀等人為因素兩大類。而風險評估的關鍵是,研究并確定對已識別的風險因素誘發文物病害發生的閾值。在風險防范與控制時,分別建立震(振)動、洪水(暴雨)、風沙和游客參觀監測預警系統;同時,整合所有監測預警模塊信息,設計風險管理與決策支持系統,配置相應硬件支持平臺,共同組成莫高窟風險監測預警體系。
“故宮的預防性保護也在不斷探索與實踐。”王旭東說,故宮是我國古代宮城發展史上的最高典范,世界文化遺產要素眾多,影響因素復雜;當前,根據故宮的遺產特征和實際保存狀況的綜合評估,將預防性保護初級階段的工作重點放在了“認知遺產、確定監測內容、重大風險監測與預防研究”三個方面。其中,認知遺產是預防性保護的前提,因為故宮保護范圍內的各類遺存的建造年代、形制特征、價值體現、保存狀況千差萬別,需仔細甄別、統計和分析,確保不遺漏、不錯失。確立監測內容是預防性保護的必要環節,而重大風險監測與防控研究則是預防性保護需要首要解決的問題。
“當然,要真正、完全實現預防性保護,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王旭東說,因為預防性保護以延續和加強世界文化遺產的價值為目標,以全面的風險監測和防控為主體,是一個持續推進的動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