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名?“地名是人們賦予各個地理實體的專有名稱?!薄皩S忻Q”表達了地名的語言學特征,“人們賦予”顯示了地名的社會性。地名是人們命名的、公認的,反過來,地名又成為人類社會各種信息的載體,正是在這一層意義上,地名是珍貴的歷史文獻資料。
交通路線與地名的關系最為密切。自古以來,任何一種交通制度都在地名上留下印記。秦漢時期完善起來的驛傳制度在我國歷史上長期實施,變化不大,直到近代由于交通工具的進步,驛傳制度才發(fā)生巨大變革。但有意思的是直到清末,交通大臣的正式名稱仍稱為“郵傳大臣”。古代交通制度首先是為政治、軍事上傳遞文書命令和官員往來的需要建立的,它的交通工具主要是馬和牲口拉的車。由于古今交通工具的替換和交通條件的變化,古今驛路與今天的通衢大道并不一致。有些地方過去曾是交通要沖,到現(xiàn)代卻成為小道僻壤,因此在研究古代交通路線時,地名是最重要的依據(jù)之一。
在古代驛路上,每隔一定距離就要設置郵、亭、驛、置、傳舍等設施,以供來往人員休息、更換馬匹之用。秦漢時代是五里一郵、十里一亭、三十里一置,每縣至少一個傳舍。
到了唐代,亭、置、傳舍之名已經(jīng)取消,但是驛的名稱仍大量使用。除陸驛外,在水路也設有水驛。這些驛的名稱在史籍上保留下來的不少,由此可以追尋唐代交通路線的分布情況。尤其是長安、洛陽兩京之間的驛名記載最為詳細,使兩京之間的道路歷歷在目。含驛的地名到今天仍有部分留存,如驛前(江西)、驛馬關(甘肅)、走馬驛(河北)、驛道(山東)、張店驛(陜西)。
但是除了最后一例張店驛是驛路上的正式驛名外,其他只是與驛有關的地名。大量的古代驛名因為驛路的廢棄,其中末尾的“驛”字往往已經(jīng)省去。如湖南臨湘縣治在長安驛,但今人都已省稱為長安,也不知道它位于古代的驛路上(位于今天武漢—岳陽的公路上)。
宋代的驛傳制度又采用郵鋪以傳遞文書,到元代發(fā)展成為系統(tǒng)的急遞鋪制度。《元經(jīng)世大典·急遞鋪總序》里說:“十里或十五里或二十里設一急遞鋪。十鋪設一郵長,鋪卒五人。文書至……卒腰革帶,帶懸鈴……赍文書以行,夜則持炬火焉?!泵髑逡怖^續(xù)沿用了“鋪”的名稱。鋪制的實行在今天的北方留下了三十里鋪、四十里鋪之類的地名,而且在某些方言里留下了“伏鋪”(意為客店)這樣的語言。在明代由于鋪和鋪之間的距離基本固定在十里,所以有些方言,如溫州話、廈門話至今仍把十里稱為“一鋪”。
元代的驛傳制度稱為“站赤”。“站赤”是蒙古語的譯音,明清以后省稱為“站”,現(xiàn)代說的車站之“站”即來源于此。站赤的組織規(guī)模很大,能供歐亞兩洲交通。今天地名中以“站”為通名的以黑龍江省最為典型。由璦琿(清代黑龍江城)往西到嫩江縣有二站、三站,由嫩江往北到漠河有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二、十三、十七、十八、二十五、二十七、二十九站、興安嶺站、金龍溝站等地名(非現(xiàn)代交通站名)。
明代沿用元代的站赤制度,但名目增多,在京師的站赤叫會同館,在外地則稱水馬驛、急遞鋪、遞運所,后一名稱設施是為運輸之用而設。清代的驛站名稱分得更細,各省腹地稱驛,專為軍報而設稱站,嘉峪關外叫塘,西北地區(qū)稱臺(最著名的當數(shù)新疆塔爾哈巴臺、清代外蒙烏里雅蘇臺)。遞運貨物者稱所,傳遞公文者稱鋪。
含有上述驛、鋪、站、所、塘、臺的地名保留至今的還有不少,但是在許多此類地名中,“驛、站、鋪”等通名已經(jīng)省去,難以看出與歷史上交通路線的關系。如果將這些地名的全名復原出來,并將史籍中保存驛站的地理位置考證出來,那就解決了歷史交通地理中的基礎問題。實際上這正是研究歷史時期交通路線的主要方法之一。
除了官方設置的驛站外,在交通路線上還有店、莊、關等地名通名,它們有時以里程為專名,如八里店(安徽)、八里莊(河北)、八里關(陜西),表現(xiàn)出與交通地理的關系,甚至有些山崗也有類似的名稱,如安徽就有三十里崗之名。另外,過去在驛路上五里或十里則樹起一定的標識——即戲曲中經(jīng)常唱到的“五里單碑、十里單碑”,地名也就出現(xiàn)“五里碑”、“十里墩”這樣的名稱。
這類地名表明,離縣城所在為幾里地。不過這類地名中的數(shù)詞用“十”以上極為罕見,大約是不易上口并且同名太多的緣故。“五里碑”之類雖然同名也多,但距縣城已近,不至有混同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