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王寧
擁有3000多年建城史、860多年建都史的北京,具有得天獨厚的歷史文化遺產和悠久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早在2005年,北京市就出臺了《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將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2014年2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市視察工作時指出:“北京已經成為一個保有古都風貌的現代化大城市。這是中華文明的一張金名片,傳承保護好這份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是首都的職責。”2015年12月30日,李克強總理在關于北京電影制片廠廠區保護建設工作報告上批示,“保護修繕好優秀近現代建筑是留住城市特色風貌、傳承歷史文脈的重要內容,聽取文物等相關方面專家意見,有利于更好地推進這項工作。”北京市委、市政府認真學習領會、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精神,就進一步加強名城保護工作開展了系列調研。北京市委十一屆八次全會審議通過的《北京市“十三五”規劃建議》中,明確指出要對北京這座名城實施整體保護。
北京市立足整體性保護,逐步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名城保護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
一是注重頂層設計,強化組織領導。北京市先后制定了《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等20多項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出臺了《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等多個專項規劃,成立了由市委書記、市長擔綱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統籌協調名城保護工作。
二是創新保護思路,強化統籌協調。逐步確立了“小規模、漸進式、多樣化、微循環”的保護思路,著重統籌好傳統與現代、發展與保護、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堅持發揮政府在整體保護、資金投入和政策保障方面的主導作用,探索社會力量參與保護的新機制,使城市實現文物、文化、民生和產業的協調持續發展。
三是摸清資源底數,科學依法保護。公布了3840處不可移動文物、40片歷史文化保護區和56片地下文物埋藏區,劃定了全部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2014年實施的《北京市地下文物保護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大型建設工程要在一級開發階段完成考古工作。
近年來,北京市共搬遷了不合理使用文物建筑的單位880多個,修繕院落5000多個、整治胡同100多條,大高玄殿、景山壽皇殿等一批文物建筑得到修繕,歷代帝王廟、孔廟、國子監等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實現了對社會開放,南中軸路、明城墻、東皇城根等遺址基本恢復了歷史風貌,建成了遺址公園,成為市民休閑的公共場所,在保護傳承的同時實現了有機更新。
“十三五”時期,北京市將立足于全國文化中心的功能定位,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該修則修,該用則用,該建則建”的要求,下定決心,舍得投入,扎實推進一批文物保護重點工程,繼續探索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的名城保護機制體制和政策路徑;立足整體保護,統籌推動北部長城文化帶、東部運河文化帶、西部西山文化帶建設;著力推進不可移動文物以及歷史建筑的保護修繕和搬遷騰退,深入研究和實踐騰退修繕后文物空間的利用,使其發揮出更大的文化價值、社會價值;講好“北京故事”,讓名城保護成果真正惠及民生,走出一條“人、文、城”協調發展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