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是古代絲綢之路上的重鎮,也是世界四大文明的交匯地,近七萬號敦煌寫本文獻就是東西方文化交匯交流交融的結晶,也是絲路文明最寶貴的實物遺存。然而遺憾的是,由于種種原因,有不少原本完整或相對完整的寫卷斷裂成了一塊塊殘卷或殘片。通過類聚綴合,人們在分裂的殘卷斷片之間架起了一座座橋梁,破碎的文句、斷裂的絲路文明被重新連接在了一起。
李學勤先生在談到甲骨文殘片的綴合時曾說:“甲骨文的綴合完全是創造性的,就好像是真理在你手中逐漸展現出來,真是其樂無窮。”當看到原本骨肉分離”的敦煌寫本碎片殘卷經過拼接最終“團圓”的時候,一種巨大的成就感和喜悅感同樣充盈在心間,讓人激動不已。具體而言,敦煌殘卷的綴合具有如下幾方面的意義。
恢復寫卷原貌
據研究,敦煌文獻源自道真搜集的古壞經文”,本多殘卷殘片。但在搜集入藏和藏經洞發現后的流散過程中,也有因種種原因而撕裂的,其可綴比例達25%以上。姜亮夫先生說:“敦煌卷子往往有一卷損裂為三卷、五卷、十卷之情況,而所破裂之碎卷又往往散處各地:或在中土、或于巴黎、或存倫敦、或藏日本,故惟有設法將其收集一處,方可使卷子復原。而此事至難,欲成不易。”今天綴合工作的任務,就是要把那些原本完整或相對完整的寫卷重新拼合為一,讓失散的骨肉團聚,這是敦煌殘卷綴合的最大意義所在。
比如斯8167號,殘片,存17殘行,倒數第四行有“弟一世間醫偈”字樣,英藏敦煌文獻》擬題“押座文”“第一世間醫偈”。后經比對此殘片與斯4571號維摩詰經講經文》為同一抄手所書,而且就是從后者掉落下的一片,可以完全綴合,綴合后如圖所示。其中斯8167號殘片第3行“行行烈(列)座前”句后三字、16行“眼深豈易剜來減”句前三字均有若干殘筆撕裂在斯4571號,綴合后則密合無間。所謂“弟一世間醫偈”當校讀作:弟一、世間醫[王,善療眾病]。“偈”字后用冒號,領起其下韻文八句。與下文“弟二、世間父母憂其男女病。偈”云云格式正同,都是演繹上文所引用的《佛說維摩詰經》經文“以現其身,為大醫王善療眾病”云云之意。斯8167號殘片歸位后,不但斯4571號《維摩詰經講經文》第3片與29片之間原本脫落的大段文字得以基本復原,《英藏敦煌文獻》斯8167號擬題的錯誤自然也就顯而易見了。
確定殘卷名稱
敦煌文獻中殘卷或殘片的比例相當大,沒有題名者不在少數;即使相對完整的文本,也常有缺題的情況;部分寫卷雖有題名,但也每每存在題名歧異的情況。所以如何為寫卷定名是敦煌文獻整理研究的先行工作之一,也是“敦煌寫本研究中的最大難題之一”。一個完整的寫本通常有自己的題目,但被割裂肢解成多個殘片后,會造成原有篇題的缺失,所以有時局限在某一個殘片上,未必能擬定準確的名稱,而如能把相關的殘片或其他異本匯聚綴合在一起,則有可能使篇題失而復得。
如劉復《敦煌掇瑣》載伯2747、2648號“季布歌”,該二號均為殘段,本身并沒有篇題。所謂“季布歌”,乃劉氏據羅振玉《敦煌零拾》所載有相同內容的斯5440號“季布歌”(題目系羅氏擬定)比定的。《敦煌掇瑣》緊接“季布歌”另載有伯3386號“季布罵陣詞文”一卷,劉氏云“此與前二號字體不類,是另一人所寫”。其實伯3386號即伯2747+2648號之后殘缺的部分,三號字體完全相同,伯2648號末句“遂令武士”四字左部部分殘畫及“齊擒捉”三字在伯3386號,二者綴合后正好完整無缺。而伯3386號末有“大漢三年季布罵陣詞文一卷”的尾題,則同一寫本撕裂的伯2747、伯2648號自然也應改題“大漢三年季布罵陣詞文”殘卷了。同樣,斯5440號原本無題,也應當據伯3386號比定作“大漢三年季布罵陣詞文”或據另一異本伯3697號擬題作“捉季布傳文”,而“季布歌”的題目則屬無中生有,應予廢棄。
確定殘卷系統
由于譯者或傳承來源的不同,同一文獻有時會有不同的譯本或不同的傳本,如《大般涅槃經》有北本、南本的不同,《金剛經》既有羅什譯本,又有留支譯本,《法華經》有《妙法蓮華經》《正法華經》《添品妙法蓮華經》的區別,《佛說佛名經》有二十卷本、十六卷本、十二卷本的區別,《燕子賦》有甲本、乙本的區別,等等;即便同是《妙法蓮華經》,也還有七卷本、八卷本甚至十卷本的區別。這些不同的譯本或傳本,內容往往大同小異,僅就某一局部要判定其系統所屬有時并不容易。而通過殘卷的綴合,使孤立的殘片拓展為相對完整的區塊,則有助于我們對殘卷的系統作出更準確的判斷。
如日本濱田德海藏敦煌寫卷的來源及真偽,向來為敦煌學界所關注。2016年9月25日,伍倫拍賣公司將其后人秘藏的36號寫卷于北京舉行拍賣,其中伍倫36號“《瑜伽師地論義疏》(孤本)”以人民幣87.4萬元成交。該本卷軸裝,前后皆缺,存2紙66行,原卷無題,方廣锠編著《濱田德海搜藏敦煌遺書》擬題同,該書序言稱該卷“雖然首尾均殘,卻從來沒有被歷代大藏經所收,未為歷代經錄所著錄,甚至是我們以前在敦煌遺書中也從來沒有見過的海內孤本”。正由于這是一個“海內孤本”,這樣的定名是否可靠,其實是不能讓人放心的。后經發現,此本可以與北敦14734號綴合,二號內容于“謂于過去具有/諸見,于其未來具喜樂”句前后相接,中無缺字,可以完全綴合。后者卷軸裝,首全后缺,存3紙97行,首題“瑜伽師地論卷第一,彌勒菩薩說,無著菩薩造”,《國圖》條記目錄稱該件與《大正藏》所載玄奘譯本對照,“經文多所不同”。其實這二號既非玄奘所譯的《瑜伽師地論》,更不是只存“孤本”的《瑜伽師地論義疏》,而是吐蕃僧人法成譯的《瑜伽師地論》殘卷。法成譯本是區別于玄奘譯本的《瑜伽師地論》的另一個譯本,僅敦煌文獻中就保存了若干殘卷。此二號與同屬法成譯的丹麥哥本哈根圖書館所藏MS12號、北敦14025號《瑜伽師地論》卷一經本字句基本相同,可以互證。
推斷殘卷時代
了解古書的成書和抄刻時代,才能確知它的史料價值或校勘價值。敦煌寫本大都殘缺不全,斷頭少尾,有紀年可確定具體年代者不多,所以為寫本斷代是敦煌文獻整理研究的先行工作之一。
姜亮夫先生把敦煌寫本的“定時”作為進入正式研究的前提,“能確切定時,則一切準備工作,可謂基本成熟了”。多年以前,我在談到敦煌殘卷的斷代時,曾提出據內容斷代、據書法斷代、據字形斷代、據紙質和形制斷代四種方法,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其實還有另一種斷代方法,而且也許是更重要的斷代方法,即據綴合斷代。當我們面對一個孤立的殘卷甚至斷片時,寫卷能提供給我們的時代信息往往是有限的,但如果把相關的殘卷系聯起來,有關的信息就可成倍地增加,從而會給殘卷的斷代提供直接或間接的幫助。
如北敦7183號、北敦2192號皆為佚本二十卷本《佛說佛名經》卷五殘卷,各存2紙、10紙,前后皆殘,《國圖》條記目錄分別定作5—6世紀南北朝時期寫本、8—9世紀吐蕃統治時期寫本。后來我們發現此二號內容前后相承,可以綴合。綴合后二號左右上下相接,銜接處斷痕吻合,上下界欄對接無間,原本分屬二號的“香”“佛”二字復合為一,可謂天衣無縫。此二號既可綴合為一,而《國圖》條記目錄斷代不一,顯有不妥。據二十卷本《佛名經》形成于隋代以后考之,結合書跡書風的總體觀察,此組殘卷或以斷作唐代前期寫本為近真。
明確殘卷相關方
所謂相關方,是指跟寫卷傳播密切相關的人員,包括作者、抄者、校勘者、持誦者、收藏者等。一個完整的寫卷,往往會有與相關方相關的或多或少的信息,而寫卷的割裂,則會造成這些信息的丟失,綴合后則可使之失而復得。
比如俄敦102號、北敦6350號、北敦6432號都是《佛說佛名經》殘卷,但各自前后殘缺,又缺少完整的卷題,故前賢對其經本系統及具體卷數都存在歧義。后來我們發現,此三號可互相綴合,其后又可以與北敦6351號綴合,形成俄敦102號+北敦6350號+北敦6432號+北敦6351號的綴合系列。此四號內容前后相承,行款格式相同,書風書跡近同,當出自同一人之手。而后一號尾題“佛名經卷第十三”,尾有題記“靈應寫”,據此,可以判定此四號應皆為靈應抄寫的《佛說佛名經》卷十三殘卷。進一步調查我們發現,有“靈應”題記且筆跡相同的《佛說佛名經》寫卷還有北敦14456號、斯5341號。再查敦煌社會經濟文書,“靈應”其人見于伯3947號《吐蕃亥年八月寺卿蔡殷牒》、斯2614號背《沙州諸寺僧尼名簿》、伯2250號背《沙州儭司儭狀》、斯6005號《敦煌某社補充社約》、伯2250號背《沙州儭司儭狀》等寫卷,其身份分別為龍興寺轉經僧、乾元寺僧人、龍興寺沙彌,生活在吐蕃時期819年前后、10世紀初到大約10世紀中葉、十世紀上半葉。前揭六號《佛說佛名經》寫經的抄手“靈應”,極有可能屬于這三個“靈應”之一。據此推斷,其抄寫時間大致可限定在9世紀初吐蕃時期至10世紀中葉歸義軍時期之間。
明確殘卷屬性
敦煌文獻的主體是寫本文獻,具有實用的性質,其中既有精美的寺院寫經,也有業已遺棄的兌廢經卷;既有各級官府的文稿案卷,也有底層百姓的便條雜寫;既有正式的法律文書,也有學郎的習字文樣,各種文本混雜其間。人們在定名和撰寫敘錄時,往往需要判斷殘卷的具體屬性,如官府公文、文樣、兌廢稿、雜寫、習字等。另外,寫卷的行款、用紙、字體等,也需要在敘錄中加以交代。但敦煌文獻殘損嚴重,所能提供的卷面信息非常有限,加之霉污老化,導致卷面模糊,要作出準確的判斷并不容易。而通過與其他殘卷的綴合,比較核驗,就有可能發現彼此矛盾之處,并進而尋求確切的判斷。
如北敦11814號、北敦9894號均為《佛說佛名經》殘片,分別存10殘行和4殘行,《國圖》條記目錄分別定作7—8世紀唐楷書寫本、5—6世紀南北朝時期隸書寫本。后來我們發現此二號上下可以完全對接綴合,銜接處原本分屬二片的“尒”“脩”“時”諸字皆得成完璧,接合凹凸處亦密合無間。由此可見,《國圖》條記目錄關于此二卷的抄寫時間和書體的判斷必然有誤。通過分析寫卷的用字特征(結體多呈正方形,中宮緊收)、筆法(已經具備典型的楷書寫法),可知原卷應為6—7世紀楷書寫本,個別筆畫帶有隸意,但絕非隸書。
判定殘卷真偽
敦煌文獻主要是指敦煌莫高窟藏經洞所出的古寫本及少量印本文獻。凡不屬于莫高窟藏經洞所出,而從其他地方混入或后人仿冒假托的,皆可稱之為偽卷。由于種種原因,敦煌文獻中混入了不少非藏經洞文獻甚至近人偽造的文獻,所以寫卷身份的鑒別也是敦煌學研究的一項基礎工作。假如“問題”寫卷能與可靠的敦煌寫卷綴合,就可證明其可靠性,從而為其平反昭雪。
如1944年莫高窟中寺土地廟發現的一批古代寫卷的來源,學術界曾有不同的聲音,后來施萍婷發現這批文獻有不少可與其他散藏的可靠的敦煌寫卷綴合,從而令人信服地證明了它們確為藏經洞之物。又如2019年7月14日,伍倫春季文物藝術品拍賣會上,伍倫7號拍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殘卷以402.5萬元人民幣的高價成交,一時引起轟動。該卷為著名敦煌學者兼文物鑒定專家周紹良舊藏,卷前有著名書畫家兼文物鑒定家啟功題耑并鈐印。原卷卷軸裝,前缺尾全,存9紙181行,行間有非漢文夾注。伍倫官網上附載的方廣锠敘錄稱:“從原件形態考察,確屬藏經洞所出敦煌遺書……在3600多號敦煌遺書《金剛經》中,此種在漢文經文旁加注藏文本,唯此一件,可謂第一次漢藏文化大交流的又一見證,彌足珍貴。”有這么多重量級學者經眼鑒定,此卷的可靠性看來是不容懷疑的。然而,除了中、英、法、俄四大國家館藏敦煌文獻來歷清楚、基本可靠外,其他公私機構和民間保存流傳的敦煌遺書大多來歷不明、真偽參半,購藏和研究都需特別謹慎。伍倫7號出現在拍賣行,被定為敦煌唐人寫經,半卷佛經拍出400多萬元的天價,然其真偽如何,人們不免還是有些疑慮。后經比對,此號前可與北大敦20號綴合,二號行款格式相仿,字跡書風似同,接縫處行間非漢文夾注字母殘字可拼合為一,橫向烏絲欄亦可對接,其為同一卷之撕裂可以無疑。伍倫7號既然可與北大敦20號完全綴合,不但使這一海內孤本得以以更加完整的面貌呈現在世人面前,而且也有力地證明了這兩個殘卷的可靠性,提升了它們的文獻和文物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