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中央網信辦
關于開展2023年度
中華文物新媒體傳播精品
推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廳/局)、網信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網信辦,國家文物局各直屬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積極踐行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加大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力度,提高文物研究闡釋和展示傳播水平,營造傳承中華文明的濃厚社會氛圍,國家文物局、中央網信辦聯合開展2023年度中華文物新媒體傳播精品推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宣傳推介一批導向正確、格調高雅、形式新穎、傳播效果突出的文博新媒體傳播產品,鼓勵引導文博單位、網信部門及社會各界融合資源優勢,加強文物價值闡釋傳播,讓更多文物和文化遺產活起來,豐富全社會歷史文化滋養,提升中華文化傳播力影響力。
二、作品要求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全面貫徹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為新時代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二)突出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這條主線,系統總結文物事業取得的重要成就,充分展現保障文物安全、加強文物保護、深化考古研究、推進博物館改革發展與社會文物工作、強化革命文物保護利用、聚力文物科技創新與人才培養、提升文物對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就與宣傳成果。
(三)導向正確、主題鮮明、內容豐富、表述準確、制作精良、傳播廣泛,充分發揮文物資源優勢,融合多種新媒體形式,對推動文物全媒體傳播具有示范引領效應。
三、作品形式
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間,在網絡及新媒體平臺推出的文物相關音視頻、紀錄片、宣傳片、系列短視頻、動漫、條漫、H5、直播等(新聞作品除外);開展的文物融媒體活動;以及其他各類文物新媒體作品。
四、申報主體
(一)各級文物行政部門、文博單位;
(二)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等(傳媒類企事業單位需聯合文物相關單位申報)。
五、申報、推薦程序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負責本行政區域申報材料匯總、初核及推薦工作,應填寫推薦匯總表(附件1),加蓋公章后報送。每省(區、市)推薦項目不超過10項(含)。申報單位需按要求填寫項目申報書(附件2),加蓋公章后向所在地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報送。
(二)中央國家機關、群團組織及企事業單位,中央有關文博單位,國家文物局直屬單位,可自行填寫申報書、匯總表,加蓋公章后報送。每單位申報項目不超過2項(含)。
(三)申報材料以U盤形式報送,連同項目申報書紙質版等寄送至指定地址。申報截止日期為2023年3月31日,過期不予受理。推介項目將在2023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期間公布并宣傳推廣。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
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司 李春鵬
中國文物報社 甘婷婷
聯系電話:
18201371263 18611696090
郵寄地址:
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內北小街2號樓東門中國文物報社總編室
特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中央網信辦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