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魁立,一生從事民間文化研究。20世紀50年代初蘇聯留學歸來,便深深扎根于民間文化領域。即使年屆九旬,依然積極為非遺保護以及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出謀劃策。近日,劉魁立在北京接受了四川日報全媒體“文化傳承發展百人談”大型人文融媒報道記者專訪。言及非遺保護傳承,他認為中國20年來持續不斷的工作使非遺保護成果有了質的飛躍,不僅抓住了非遺保護的核心、傳承人的問題,多年來對非遺的重視,也讓越來越多的國人更加尊重和熱愛中國傳統文化,并自覺投入到傳承的隊伍中去。
民俗學是走出來的學問
民間文學、民俗、非遺……劉魁立的研究對象,有著鮮明的特色。作為上世紀50年代就留學蘇聯的“海歸”,劉魁立的研究對象沒有選擇普希金、托爾斯泰等文壇泰斗,反而是對準了普通百姓和他們的文化。他笑稱,“我選擇研究民間文化。”
劉魁立對民間文化的熱愛,在青少年時期就埋下了種子。那些民間的年節習俗和有趣的婚喪禮儀令他好奇,“孟姜女哭長城”“牛郎織女”等傳說故事和戲文,總讓他聽得津津有味。16歲時,劉魁立被選送到哈爾濱俄語專科學校學習,后又被選派送到蘇聯留學。在學校聽教授講述俄羅斯民間文學以及到鄉下考察、收集民間故事的經歷,讓他完成了對民間文化從感性上的喜歡到理性熱愛的轉化。“在歷史進程中,老百姓的文化非常值得研究,因為他們根植于泥土中,擁有旺盛的生命力。”
劉魁立一直信奉“民俗學是走出來的學問”。從蘇聯歸國后,他被安排在黑龍江大學中文系當老師,在黑龍江省文聯的支持下,開始針對當地少數民族民間文學進行調查。劉魁立有一個宏偉規劃:爭取按地區、民族、職業,把全省民間文學蘊藏和流傳的情況都考察一遍。連續3年,他和同事一起,深入滿族、朝鮮族、回族、赫哲族收集民間故事,聽他們講節日習俗,甚至還專程搜集過抗聯的傳說。“當時的條件很差,能夠用的只有筆和紙。好不容易借到一臺美國20世紀二三十年代制造的錄音機,結果有十幾公斤重……”條件雖艱苦,劉魁立卻樂在其中,他沒想到自己所在的黑龍江居住著那么多少數民族同胞,他們的傳統文化又是那樣豐富多彩,“在我的面前,仿佛打開了一座寶庫。”
1979年,劉魁立從黑龍江調到了北京,到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工作。參與推動恢復中國民間文藝研究會、協助文藝理論家毛星編撰《中國少數民族文學》,其間頻頻前往新疆、云南、貴州、四川等地的民族地區調查少數民族文學和民俗,和新疆的俄羅斯族同胞一起跳熱烈的民間舞蹈,在西雙版納聽傣族同胞慶賀新房落成時狂放不歇的歌聲,劉魁立深深感受到民間文化生命的脈動,“我要把世世代代流傳的文化遺產收集起來整理研究,這是我們的歷史責任。”
那些年里,劉魁立的民間文學研究既有深厚的本土文化觀照,又有學科前沿的理論構想和建樹。他最先力排眾議提倡忠實記錄“一字不移”,提出“活魚要在水中看”;對“母題”“情節”等傳統概念的創新性探索,尤其對“生命樹”敘事理論的構建,在學界產生了深遠影響。
他還協助推動成立了中國民俗學會,相繼參加《中國民間故事集成》總編委會工作、主編《民族文學研究》雜志等,作為課題負責人組織《中國少數民族文學史叢書》編寫時,推出的民族文學史達到40多部,以詩歌、小說、散文等不同的類別呈現了少數民族鮮活生動的文學創作。
投身非遺事業,貢獻諸多保護理念
從本世紀初開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開始受到重視。原本就學民俗學、且對民間文化發自肺腑地熱愛的劉魁立,又全身心地投入到保護傳承中國非遺的事業中。
劉魁立對中國民間文化愛得有多深沉?有兩個故事或許可以證明。他曾前往瀘州考察國家級非遺項目先市醬油。站在赤水河畔,看到數百口發酵黃豆的醬缸排得整整齊齊,仿佛在迎接游客檢閱的士兵,空氣中還彌漫著豆子發酵的香味,劉魁立感動得雙眼濕潤,“中國的傳統工藝就是被一個個這樣有情懷的小作坊保存了下來,生生不息。”而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發生以后,對羌年印象深刻的劉魁立第一時間申請到四川做志愿者,無奈有關方面考慮他年事已高拒絕了他的申請,這一直被他引為憾事。
不過,在長達20年的時間里,劉魁立對中國的非遺保護貢獻良多。
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第一個非遺保護工作指導性文件《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劉魁立就參與了文件的起草。正是這份《意見》充分闡釋了我國非遺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出了保護工作的目標和方針,并且提出要建立名錄體系,逐步形成有中國特色的非遺保護制度。以此為起點,劉魁立全副身心投入到當時文化部非遺司主持的國家級非遺代表作名錄、代表性傳承人名錄、文化生態保護區名錄,以及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候選項目等的評審工作。201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期間,正是他向代表們宣講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
正如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少數民族文學學會會長朝戈金評價的那樣,劉魁立具有“開拓多領域學術標志性成果的卓越能力”。一頭扎進非遺領域以后,劉魁立所思所著皆以非遺的保護與傳承為主題。他在中國非遺保護實踐與研究中的個人足跡,一定程度上成為中國非遺保護事業的時代剪影。
早在2003年左右,劉魁立就提出了非遺的整體性保護原則。他認為既要保護非遺有形的外在,更要注重它所依賴的環境;不僅要重視非遺的靜態成就,也要關注它的存在方式和過程以及它所體現的智慧和情感等,不能把非遺解構成散亂的零件、變成文化的碎片或孤島。他還提出非遺的共享性與基質要素保護,也就是非遺保護并非只是傳承人的責任、非遺保護也并非一成不變,而是在基質守正的前提下允許不斷發展、演進和創造。在非遺傳承人出現只關注申報和身份認定,卻不履職盡責的傾向時,劉魁立又及時提出非遺保護傳承要有“公產意識和契約精神”,提醒傳承人非遺是人民群眾在歷史中共同創造出來的,傳承人有保護的責任卻無獨占的權利。正是在這個大背景下,非遺傳承人退出機制在幾年前出臺,不能盡職履約的傳承人在一定條件下將被除名。
劉魁立對非遺保護傳承的系列思考,只為對非遺保護的實踐以及非遺基礎理論建設帶來積極作用。為了給非遺的整體性保護創造條件,他和專家又為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出謀劃策,確保非遺與有形的物質文化遺產相依相存,創造可持續發展的文化生態環境。如今,閩南文化、晉中文化等一大批具有鮮明特色的地方傳統文化,以及在“5·12”汶川特大地震中損毀嚴重的羌族文化,經過多年的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已經得到保護并重放異彩。
推動傳統節日與國家法定節假日結合,傳承弘揚中華文化
劉魁立的研究和公眾最息息相關的,莫過于帶領中國民俗學會完成“民族傳統節日與國家法定假日”課題,直接促成了2007年國務院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把清明、端午、中秋等三個傳統節日增設為國家法定節假日。
劉魁立認為,“傳統節日集中體現了中國人的時間系統和文化觀念,是文化認同、民族認同、國家認同的重要標志。”雖然前些年這幾個傳統節日不放假,“但在民間,這些節日以及和節日相關的習俗是存在的。清明時大家會給親人掃墓,端午會掛艾草、包粽子,中秋則會吃月餅。”如果這些擁有深厚文化積淀的傳統節日能夠以法定節假日的形式呈現,“可以把傳統節日在更多老百姓心中樹立起來,讓我們更熱愛自己的民族和文化傳統,增強文化自信。”
2005年起,劉魁立擔任會長的中國民俗學會,連續三年以“傳統節日與法定假日”為議題召開國際學術研討會,邀請多國民俗學家討論各國傳統節日與現代國家公共假日的關系,目的就是推動傳統節日和法定節假日融合,爭取將民族傳統節日納入法定節假日體系。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當時的文化部委托,劉魁立率領中國民俗學會完成了相關課題,他親自執筆主體論證報告,對我國傳統節日的起源、流變和文化內涵進行闡解,對節假日體系改革問題提出建議。考慮到假日或多或少直接影響到國民經濟,劉魁立曾建議在原有的假日天數里不增加新的天數,而只是把“五一”和“十一”假期挪給傳統節日,不給國家經濟增加負擔,“讓我沒想到的是,國務院最后公布的假日方案里,除了把三個傳統節日定為了法定假日,整體的假日時間還比原來多了一天。”
2016年,中國的二十四節氣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該項目雖然由中國農業博物館帶頭申報,但其間擔任中國民俗學會會長、名譽會長的劉魁立帶領一眾民俗學家發揮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和學術支撐作用。僅是申報前的文本制作以及提煉項目的價值意義,就開了近20次研討會。除了最后兩次對文本進行翻譯時沒參加以外,劉魁立、羅微、祁慶富等專家全程不落,只為提煉出二十四節氣的準確精神內核。
最近20年來,中國的非遺保護傳承成果豐碩,劉魁立仍然活躍在非遺保護傳承的戰線上。以專家身份參加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國家級傳承人等的評審工作,2024龍年的生肖郵票設計也邀請他從民俗角度提供設計參考。
放棄頤養天年而投身工作,累嗎?劉魁立樂在其中。能推動中國寶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代相傳,永葆青春,就是他的力量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