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柵欄琉璃廠商會收藏鑒賞講座”在琉璃廠一得閣五層藝融美術館舉行。活動由北京大柵欄琉璃廠商會主辦,琉璃廠古玩藝術品交易網承辦,中國文物網和藝融美術館協辦。在本次活動中,玉器專家、中國文物學會收藏鑒定委員會秘書長傅公鉞老師,就“投資海外回流文物有哪些關鍵性因素需要提醒藏家們注意”接受了中國文物網采訪,他在采訪中為收藏愛好者提出了中肯建議。
傅公鉞表示,藏家首先需要了解“海外回流”的定義,其次追溯“流出”的歷史淵源,以明確是不是真正的“海外回流”,最后需要注意海外回流藏品的合法性。
需要了解什么是“海外回流”
伴隨著經濟、文化的大發展,目前我國國內興起一股文物熱。于是作為文化載體的文物,也如植物向陽一樣,紛紛涌回國內。由于這種回歸的動態趨勢,像“流水依據地形而流動”一樣依據國際、國內的大形式、大潮流而變化,因此被形象地總結為“海外回流”。這就是海外回流概念的形成。
收藏投資海外回流品,一定要了解該藏品是怎么“出去”的
歸納起來有四種:第一種就以對外交流為目的出去的。縱觀歷史,我國各種商品、藝術品、收藏品、文化用品走出國門,從絲綢之路即開始出現,有幾千年的歷史。唐代時期,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國家之一,中外交流在當時是非常普遍的,各種特色商品“出國”的也非常多。到了元代,國家幅員遼闊,中原地區生產的東西,更加容易輻射到較遠的地區,比如歐洲。元代滅亡之后,這些東西自然而然留存了在當地。除此之外,明代鄭和下西洋也對東西方文化交流起到相當大的作用。
第二種是中國作為泱泱大國賞賜出去的。比如清康熙年間,由于戰爭中俄簽訂了《尼布楚條約》,用現代的眼光來看,當時的《尼布楚條約》是比較公平的。為了慶祝條約簽訂,清政府贈送了一幅明代生產的壁毯給彼得大帝。中國在這方面一向是大方的,以賞賜的姿態,贈送出去很多東西,該壁毯就是其中的一件。之后,彼得大帝將其送給了意大利的一位侯爵,幾百年之后這位侯爵的后代定居在法國,并成為法國的文化部長,他的親戚獲得了這幅壁毯,并最終將它買給了中國人。至此該壁毯完成了“出去”到“回來”的過程。
第三種是由于戰爭被掠奪走的。在這里我國政府的態度是,對于被戰爭掠奪走的東西,不能用錢去“贖”。盡管我們想保留祖先的文化,但是不能采取這種方法。比如著名的圓明園銅獸首。其實在歐洲沒人重點關注它,因為事實上銅獸首是西洋的技術,而且歸根到底就是個“水龍頭”而已,只不過安置在圓明園了。1985年,一位美國古董商在加利福尼亞州一處私人住宅內無意中發現了圓明園馬首銅像,和它在一起的還有牛首和虎首銅像。這位古董商以每尊1500美元的低價買下了這三件銅首。從1987年到1989年,這三件圓明園銅獸首以及猴首銅像相繼出現在紐約和倫敦的拍賣會上,當時最高成交價是馬首,僅為25萬美元。但是國人的“國恥”情懷,助長了商人謀利的需求,2007年蘇富比以6910萬元港幣拍出了馬首銅像。
第四種是不法的商人走私出去的。清末民國時期,清政府敗落,許多王公貴族不得不靠變賣祖上財產過活,不法商人利用這一點,將大量珍寶販賣到國外,再加上當時的海關由英國人把控,對這類事件不加關注,這段幾十年的時間里,許多真品流失海外。雖然當時也有假貨混淆其中,但是大部分都是真品。而上世紀90年代,中國內地也曾出現過另一波走私高峰,但是主要以仿品為主。那時候通過水路走私的文物數量驚人。為躲避水上警察的盤查,走私者把文物裝袋用繩系在船尾,在水里拖著走。若是沒遇到警察便萬事大吉,拖著文物一直進公海跟文物販子交易。若遠遠地看見警察過來,便砍斷繩子,文物沉入大海,船上再無半點痕跡。
不管什么樣的“流出”方式,都是為了確保藏品是不是真正的“海外回流”。現在海外回流的東西很多,這本身是個好事。但是我們同時也要看到,有些人注意到了這個趨勢,因此想方設法以此來牟利,他們制造假文物,流往海外“鍍金”,再從海外賣到國內。很多藏友鑒別不出回流文物的真假,花了很多冤枉錢。所以要多補充相關歷史文化知識,弄懂哪些特點能代表哪些時代,哪些藏品是與哪些歷史事件關聯的。
需要注意海外回流藏品的合法性
不但要注意“流出”的合法性,也要注意“流入”的合法性。我國海關對這方面的檢查與把關是非常嚴格的。一旦投資了通過非法手段流出、流入的藏品,往往除了金錢上的損失之外,還會給購買者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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