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日本歸還劫掠中國文物的情況,故宮博物院學術委員會主任鄭欣淼表示“令人很失望”。
鄭欣淼介紹,抗戰勝利后,日本曾先后歸還一些劫去的中國文物,例如張三畬堂被劫緙絲、古董,交由故宮博物院(南京分院)接收保管;汪精衛訪日時獻贈日本天皇的翡翠屏風、青玉瓷瓶和白玉瓷瓶,交由當時的中央博物院(南京)接收保管。
國民黨政權到臺灣后,日本于1950、1951年先后六批歸還中國的文物物資,全部運到了臺灣。其中屬于文物的,交由當時(臺灣)故宮博物院、臺灣“中央博物院”籌備處等組成的“聯管處”接收。據統計,總共歸還了6批105箱,但有價值的很少。1956年臺灣“國立歷史文物美術館”成立后,從“聯管處”先后移交51箱237件,供陳列展覽。
具體歸還的文物情況:
第1批,1950年1月歸還無主文物19箱。經清點,有些是雜項物品,并非古物。
第2批,1950年7月歸還22箱,119件,其中有無保存價值的,仍在清冊中注明。
第3批,1950年8月歸還11箱,經過清點,所有無保留價值的,即不接收。
第4批,1951年5月歸還18箱,大多數是琉璃瓦人像、浮雕石塊,并無什么重要物品。除了有一銅鼎,是日本取自南京兵工廠,在侵占南京一周年紀念時獻給靖國神社的。
第5批的無主古物25箱,與第4批同時運到。其中文物,多是遼陽漢墓中出土的陶質器皿,極少有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