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炫:大家好,說到藝術贊助的內容張先生說的是挺全的,韓國是亞洲國家,跟西方國家比起來的話,像英國、美國、法國搞藝術贊助人的系統和規模方面是挺小的,還是需要更精英的系統。我們藝術贊助這方面是很早就開始了,亞洲國家藝術贊助方面最早發展的是日本,他們是比較先進的系統,我了解到韓國的情況,如果藝術贊助方面大的方面一個是官方、一個是民營,官方是國家,國家的贊助系統在運營,我了解到韓國的政府有兩種不同法律,一個是“特別法”,整個韓國政府下屬有一個文化藝術委員會,主要支持藝術活動,包括國內的或者國內藝術家在海外藝術的活動。另外一個是關于民營的法律,比如地域性的贊助,像地域的美術館,或者藝術委員會,像首爾藝術委員會,不光是當代藝術也包括電影等其他類型的文化藝術。如果跟企業民營的贊助規模比起來,政府的贊助是挺小的一部分,另外一方面,企業民營方面可能種類比較多一些,如果企業規模最大,慢慢就發展一些大大小小的機構,或者是個人或者是銀行等市場方面的機構。如果一個企業對國家經濟有幫助,并且贊助藝術活動,這肯定是社會的責任感。一方面是需要社會責任感來提供文化藝術,如果政府預算不夠,我做不下來的地方是企業來做,另一個方面,通過這種活動可以提高企業的品牌,可以有推廣的作用,這個推廣的作用效果可能很大,最有代表的例子是三星集團。企業對于政府人文的服務,政府給企業的優惠是稅方面的優惠,所以通過這種文化藝術財團來做很多很多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