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是我們中華民族賴以生存發展、生生不息、凝聚不散和不斷前進的最重要的根脈。中華傳統文化又是在中華民族不斷發展前進中創造、吸收、揚棄、積累起來的。在新一輪的城鎮化進程中,我國廣大農村中世世代代傳承的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內的民間傳統文化、鄉土文化,面臨著歷史上再一次巨大的沖擊,在許多地方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衰微趨勢、甚至滅絕的危局。
2013年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公報指出:“城鎮建設,……要體現尊重自然、順應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現有山水脈絡等獨特風光,讓城市融入大自然,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要融入現代元素,更要保護和弘揚傳統優秀文化,延續城市歷史文脈……”
要保護、傳承和弘揚我國農耕文明條件下鄉土社會中所葆有的傳統文化(主要是廣大農民、手工業者所創造和世代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包括以人倫道德為核心的鄉土文化),首先要認清中國農耕社會的情狀和特點。先賢蔣觀云先生在1902年曾說過:“中國進入耕稼時代最早,出于耕稼時代最遲。”漫長而穩定的耕稼時代,養育了中國的文化傳統和東方文明,決定了中國人的思想和行為方式與西方人不同。作為耕稼時代主要標志之一的聚落(村落)生存方式,是以聚族而居、“差序格局”(費孝通語)為其特點的“鄉土社會”。而作為農耕文明的精神產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和鄉土文化,就是在聚落(村落)這一環境中產生并發育起來的。須知,沒有星羅棋布、遍布中華大地的聚落(村落),就不會有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和鄉土文化的創造和傳承。
“非遺”是最廣大的民眾以口傳心授的方式世代傳承下來的,其之所以能夠世代傳承而不衰,就是因為它體現著廣大民眾的價值觀、道德觀、是非觀,在不同時代都具有普適性。故而也理所當然地被稱為是中華民族文化精神和中華民族性格的載體。如果我們的城鎮化是以犧牲和舍棄以非物質文化遺產和人倫道德為核心、以鄉土文化為主體的中國民間傳統文化為代價,那么,這樣的現代化將成為只有物質的極大豐富而可能喪失了中華民族精神、民族性格和民族靈魂的現代化。
近十年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化多樣性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有識之士的共識,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也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們已經初步建立起了國家級、省市級、地市級、區縣級四級代表性“非遺”名錄保護體系,傳統文化保護區建設和傳統村落保護也取得了可觀的成績,但由于東部沿海地區、中部中原地區、西部邊遠地區社會發展的不平衡,城鎮化進程的不平衡,“非遺”類別和性質的差別,保護單位素質的差別和措施落實的不同,面對著城鎮化進程帶來的保護工作的矛盾和挑戰是空前嚴峻的。
依筆者看來,目前,在東部沿海地區、中部中原地區和西部邊遠地區三個板塊,在城鎮化進程中不同程度地遭遇了一些新的問題,也出現了一些保護較好的案例。
第一類地區,沿海地區,如長三角、珠三角、北京和上海等一些大城市的郊區,很多傳統的農村聚落、包括古村落,已經成批成批地消失了,或被拆除,或被整體搬遷,幾乎完全割斷了或消滅了中國傳統村落文化的秩序和格局。這些地方的主政者們或規劃制定者們大多對中國“鄉民社會”的社會性質和文化傳統,即血緣家族關系及其禮俗制度構成的“差序”格局、綿長悠遠的中華鄉土和民間文化傳統、中國人的民族性格(《禮記·經解》中所說的和、仁、信、義)和民族精神,缺乏全面的認識和考量,亦即缺乏我們常說的“文化自覺”,所以他們在制定規劃時,大多并不考慮和顧及地區文化、村落文化、非遺文化、家族文化的全面保護,而只著眼于政治任務或現代化的推進,于是,在他們的掌控下,傳統的村莊農舍代之以現代化的高樓,傳統的聚族而居、以“差序格局”為特點的“鄉土社會”,頃刻間被五方雜處的雜居社會所代替,左鄰右舍、鄉里鄉親的親密關系被隔斷,以農業勞動為生的農民不同程度地進入了失業狀態,或處于由農民向市民(居民)轉變的漫長的過程中。在這些地方,原生的民間、鄉土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由于失去了繼續流傳和生存的土壤而從人們的視野中消失了。在這樣的地區如何通過我們的保護工作,使遭遇困境的鄉土文化和“非遺”能繼續煥發生命活力,需要有新的思維和智慧。
幾年前,我在長三角地區看到過不少這樣的村落:原來以務農為業的農民離開了熟悉的聚族而居的村落,搬進了成排的高樓單元房組成的新社區,他們失去的不僅是土地(我問過他們,他們連自留地都沒有了),從根本上失去了世世代代所處身的“差序格局”的鄉民社會環境,成了所謂“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準”城市居民。北京的天通苑社區里,也有不少這樣的因村落和農舍拆遷而搬來的老農民。這些昔日的農民、今日的居民,整日里顯得無所事事,只好靠打牌或看電視打發日子。他們世代處身于其中的以家族和人倫道德為核心的鄉土文化,曾經養育了他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也隨之遠離了他們。
2013年年初,筆者曾應邀到廣東佛山參加以佛山年畫保護為題的學術會議,親眼目睹了有著悠久歷史、作為中國木版年畫重要流派之一的佛山木版年畫在城鎮化進程和城市現代化中面臨的困境。新中國成立前夕,還擁有幾百家畫坊和畫店盛況的佛山年畫業,在六十年的時光中,竟然幾近化為烏有。在城市建設中“佛山木版年畫一條街”被拆毀,如今只剩下了“馮均記”后人馮炳棠掌門、父子兩人苦撐的一家年畫作坊了。未久,在新一輪城市建設中,恐怕連馮炳棠這個唯一的佛山木版年畫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都難有安身之地了!佛山之大,竟留不下一個代表性的傳統文化品種嗎?在城鎮化和現代化進程中,保護木版年畫這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強調保護傳承人是不錯的,但須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賡續不是傳承人盡職盡責就可以實現的,還必須有一定的社會環境和文化政策。馮炳棠先生曾感嘆地說過:依靠私人的力量去光大一種民俗文化,實在是太難了。
情況千差萬別,不可一概而論。我們的責任是探索在新的城鎮化進程中傳統的鄉土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新途徑。在我的視野中,北京石景山區古城村的秉心圣會,應該說是在大城市郊區城鎮化進程中探索新的應對措施相對比較成功的一例。記得那年,明初建村的古城村向國家文化主管部門申報秉心圣會為國家級保護名錄項目時,恰逢古城村根據北京市政府的城市規劃啟動拆遷,到會的評審專家們十分為難,一時委決不下,一方面因為秉心圣會包含了靈官旗、櫳筐、錢糧筐、公議石鎖、太平歌會、龍旗牌棍、中軍、四執、娘娘駕、督旗等“花十檔”,這一檔文武兼備、形式多樣、傳承和流傳了幾百年之久的民間花會,已經成為了京西文化的一個代表性符號;另一方面,已經履行過法律程序的市政府城市改造計劃決定了古城村居民整體拆遷,改建為由12棟高層板樓組成的嘉園小區。無奈中,評審專家們提出,為挽救秉心圣會這一“非遺”項目,在安置村民時,要相對集中在幾棟樓里,同時,要求把開發商請到現場來當著專家們的面立下承諾,在樓群中間修建一個土質的大廣場,以便秉心圣會的成員們在此舉行演練活動。盡管古城村的村落、廟宇等明代建筑已經在拆遷中不復存在了,令專家們不無唏噓,但相對集中地安置村民和修建活動廣場的建議,畢竟得到了落實。2014年,石景山區文化委員會編寫出版了一部《石景山古城村秉心圣會》的大厚書,全面地、原原本本地記錄、描繪、論列、總結了秉心圣會的歷史與現狀,交出了一份令人欣慰的答卷。有道是,事在人為。關鍵是當地主政者和文化部門的領導人是否有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堅守的精神。據朋友告知,如今,新樓蓋好了一部分,目前正準備在樓區的一條二百米長、二十米寬的路段上建一座標志性的牌樓,作為每年走街的地點。同時,正在利用新樓的地下室籌建一個非物質文化遺產展室,包括存放古村的老物件。
第二類地區,主要是地處中原腹地的一些省份和地區,那些地方的農村,以富余勞動力轉移為特色,大批的青壯勞動力到大中城市里打工,村子里除了老人、婦女、少年外,幾乎成了“空巢”。因生存條件的變化和信息多元化的影響,舊時那種農閑或貓冬時自動聚攏起來聽故事、唱歌謠、扭秧歌、看大戲的情況,已經很少見或不復再現了,原生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相對來說,遇到的困境更為嚴重些。在這種情況下,也需要新的智慧探索新的傳承保護方式。前幾年,我有機會應邀到貴州省雷山縣的西江千戶苗族大寨參加吃新節并作考察,看到那里的青壯勞力大都外出打工了,村子里幾乎成了“空巢”。貴州省社會科學院的研究人員張曉、貴州省文聯的張寒梅兩姐妹,在當地政府的支持指導和美國福特基金會的資助下,從2005年5月起,在西江實施了“民族文化傳承”的保護項目,希望幫助西江民眾提高文化自覺,探索建立和健全“活態”保護的機制,使民族的文化傳統能夠在新形勢下得到最大限度的傳承和弘揚。她們在寨子里主持了民族文化傳承培訓,讓老年人向青年婦女和少年傳承紡紗、編織、染布、編結、銀器制作等傳統手工藝,頗有成效,不失是一種新的探索。外力的介入,專家的參與,高校的參與,給我國的“非遺”保護提供了一個可行的先例。這種模式已經很多了,應予提倡、宣傳和推廣。
第三類地區,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城鎮化的語境下,人口流動等因素也導致了邊遠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和雜居地區的“非遺”保護出現了若干新情況。外出務工者帶走了本地的土著文化,使當地的“非遺”出現了一定程度的衰落;而流動來此者則帶來了異地、異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并在此流傳開來。最近應郝蘇民教授之邀參加西北民族大學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的博士論文答辯,閱讀他們的“非遺”田野調查材料,擴大了我的眼界。其中一個是新疆昌吉二六工回族村落“花兒”的調查。昌吉是一個“口外”的回族村落,人口流動極其頻繁,成為一個新型的小城鎮。原在伊寧打工的回族青年馬成,在回族“花兒”邀請賽中得了一等獎,從此便開始了他的演唱和傳承“花兒”的生涯,后被昌吉市市長譚成貴慧眼識英雄挖到了昌吉。目前馬成已搜集、整理、挖掘、改編“花兒”近2000余首。在“花兒”這塊園地里,他身體力行,利用每年科技之冬、文化進村、文化進校園等機會,對廣大民眾進行“花兒”文化培訓,并帶著徒弟到“花兒會”上進行實戰演習。這個調查向我們展示了一個“口外”回族村落在城鎮化進程中所做的非遺傳承和傳播的新情況。
無可否認,城鎮化進程給“非遺”的生存傳承和保護工作提出了挑戰,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需要新的思維和新的智慧,從而激活其傳承和賡續的生命活力。這是我們這一代人的時代使命。
城鎮化使我們的鄉土文化和“非遺”保護工作遭遇了一個新的轉型期,應該適時地做出調整。筆者以為,這些調整是:
一、應在遵循整體性、生態性、在生活中保護這三大保護原則下,分別按民族、地區(充分考慮到文化圈與行政區劃的矛盾)、門類,探索和采取有個性、有針對性、行之有效的應對保護措施。
二、對于“非遺”而言,農村與城市是有差別的。農村的“非遺”大半是以農民勞動者為主的底層的鄉民文化,城市的“非遺”大半是屬于中層文化的市井文化,在價值觀和審美觀上有著顯然的差別。建議不失時機地對全國農村葆有的“非遺”項目進行新一輪的普查并做出科學的評估。弄清近十年來已經消失了的和處于危機境遇中的村落、特別是古村落及其所屬“非遺”和鄉土文化的底數,做到心中有數。把力量更多地向農村傾斜,做扎扎實實的保護工作。尤其要改變目前普遍存在的但凡項目“非遺化”之后便呈現出的“表演化”保護思路。
三、加強和提升專家在“非遺”保護中的作用?,F在,專家充當的大體是“咨詢”的角色,基本不參與保護實踐。建議擬定制度,強化其在“非遺”保護中的智囊和指導作用;專家也要提高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